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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4-11-06
- 內容:
- 姓名: 職稱: 電話: 電子信箱: 執行期間: 實施內容:(內容依計畫類別撰寫) 實施地點( 附地 籍 圖或相關位置圖,並標示施作坐標) : 施作項目內容: 執行情形: 農路里程設置○○公里、標線劃設○○公里、農路安全環境改善○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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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標題:
- 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3-11-03
- 內容:
- 二) 範圍圖:五千分之一以下之地籍圖。(三) 地籍清冊。(四) 都市土地檢附土地使用分區統計表; 最近三個月內核發之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但得以電腦完成查詢者,免附。(二) 最近三個月內核發之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但得以電腦完成查詢者,免附。 (二)範圍圖:五千分 之一以下之地籍 圖。 (三)地籍清冊。 (四)都市土地檢附土 地使用分區統計 表;非都市土地 檢附土地使用分 區及用地編定統 (二) 範圍圖:五千分之一以下之地籍圖 。 (三)地籍清冊。 (四) 都市土地檢附土地使用分區統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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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標題:
- 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3-11-03
- 內容:
- 三、地籍圖謄本。四、土地權利證明文件。五、土地使用分區證明。六、工程圖樣:包括農舍平面圖、立面圖、剖面圖,其比例尺不小於百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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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3-11-02
- 內容:
- 最近一個月內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但能申請網路電子謄本者,免附;屬都市土地或國家公園土地者,其比例尺不得小於五百分之一,且應套繪地籍圖、地形圖、現有建築物、新增設施等。(三) 最近一個月內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但能申請網路電子謄本者,免附;屬都市土地或國家公園土地者, 三、最近一個月內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但能申請網路電子謄本者,免附;屬都市土地或國家公園土地者,設施配置圖,其比例尺不得小於五百分之一,且應套繪地籍圖、地形圖、現有建築物、新增設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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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3-11-02
- 內容:
- 三、最近一個月內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但能申請網路電子謄本者,免予檢附;屬都市土地者,應另檢附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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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3-11-02
- 內容:
- 三、最近一個月內核發之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但直轄市、縣(市)地政主管機關能提供網路查詢者,得免予檢附。三、最近一個月內核發之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但直轄市、縣(市)地政主管機關能提供網路查詢者,得免予檢附。三、最近一個月內核發之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但直轄市、縣(市)地政主管機關能提供網路查詢者,得免予檢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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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3-11-02
- 內容:
- 市)政府申請:一、最近一個月內核發之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但直轄市、縣(市)地政主管機關能提供網路查詢者,得免予檢附。之鄉(鎮市區)公所申請: (一)最近一個月內核發之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並檢附下列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 一、最近一個月內核發之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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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3-10-30
- 內容:
- 土地清冊表 附錄一:土地登記簿謄本 附錄二:地籍圖謄本 附錄三:經公證之土地使用同意書 ( 在不小於比例尺一千二百分之一之地籍圖或地形圖上 縮圖繪製 ) 附圖二 應 辦理土地變更編定或核准使用之休閒農 在不小於比例尺一千二百分之一之地籍圖或地形圖上,標示計畫興建之各項建築物及設施之位置及範圍等配置情形在不小於比例尺一千二百分之一之地籍圖上繪製;註2) (經測量技師簽證之圖說) 附 錄 附錄一正本乙份,其餘影本 ) 附錄二 地籍圖謄本(著色標明申請範圍;比例尺不得小於一千二百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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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標題:
- 休閒農業區劃定審查作業要點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3-10-30
- 內容:
- (二)休閒農業區範圍圖及面積:(五千分之一地籍圖並繪出休閒農業區範圍;計算範圍內面積,以公頃為單位,並計至小數點以下第四位;內文章節得用小於A4尺寸標示範圍圖,並須輸出至少A0尺寸紙圖) 十五、附錄三: 規劃書(含封面、本文、各章節附件)、 最新像片基本圖或正射影像圖、地籍圖 及地籍清冊電子檔案請併同燒錄至光碟,隨文檢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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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3-10-11
- 內容:
- 土地資訊 █ 土地登記簿謄本(第一類)、█ 地籍圖謄本 銀行/郵局/農會帳 號 █ 帳戶封面影本 ○區○用 地 附土地登記 簿謄本及地 籍圖謄本各 1份 系爭土地倘非乙方所有,應檢附土地所有權人同意之相 (四)地籍圖謄本。 第 十六 條 契約修訂 本契約之修正或補充, 小段 ○ ○ ○區○用 地 附土地登記 簿謄本及地 籍圖謄本各 1份 系爭土地倘非乙方所有,應檢附土地所有權人同意之相關書件作為本契約附件。 (四)地籍圖謄本。 第 十八 條 契約修訂 本契約之修正或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