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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8-01-31
- 內容:
- 本署資訊科接獲事件通知後,應由本署資安聯絡人至國家資通 安全通報應變網站進行通報作業。一月十九日總統令公告數位發展部組織法,數位發展 部為辦理國家資通安全政策規劃、計畫核議及督導考核,執行國家資 通安全防護、演練與稽核業務及通訊傳播基礎設施防護,新增「數位發 展部」組織。資訊安全管理規範」自一百十一年一月十七日起停止適用和「國家資 通安全通報應變作業綱要」自一百零八年三月五日停止適用,應指定適當人員擔任 資安專人,由資訊科負 責列冊,並依國家資通 安全通報應變作業綱 要規定,指定本局之資 安聯絡人辦理通報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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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3-01-02
- 內容:
- 前項事件涉及電子資訊處理者,資訊科接獲通報後,應交由本局資通安全處理小組之資安聯絡人員,上網通報至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緊急應變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