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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9-03-09
- 內容:
- 土地使用同意書(如附件八)。4.申請單位之設立核准文件影本及其它相關附件。土地使用同意書(如附件八)。九、審查方式:(一)審查組織:1.初審:由本局所屬各分局組成初審小組,(九)無土地取得問題,不涉及土地使用變更編定者。(十)具其他特殊事項者十一、執行單位:(一)參與式農村居住環境綠美化:計畫經費屬補助款,採僱工購料方式,由提案申請之農村社區內立案之在地組織或團體執行。(3)個人私有土地、建築物及其設備。但具有公共意涵者不在此限。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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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9-03-06
- 內容:
- 重點區域位置 第貳章、重點區域概況 土地利用現況、權屬 水文特性 其他基本資料 以往災害情形 是否說明土地利用現況、權屬。 □ 是 □ 否 2. 是否說明水文特性。前言 計畫緣起 重點區域位置 第貳章、重點區域概況 土地利用現況、權屬 水文特性 其他基本資料 以往災害情形 災害原因分析 第參章、是否說明土地利用現況、權屬。 □是 □否 2.是否說明水文特性。前言 計畫緣起 重點區域位置 第貳章、重點區域概況 土地利用現況、權屬 水文特性 其他基本資料 以往災害情形 災害原因分析 第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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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9-03-04
- 內容:
- 現況概述欄請就工地附近地形、土地利用、災情及以往處理情形簡單描述。 填表說明: 一 、現況概述欄請就工地附近地形、土地利用、災情及以往處理情形簡單描述。 千元 道路 用地 □已取得,據 表示,擬施作區段土地所有權共 戶 □未取得但可取得,請地方政府協助取得土地同意書 □未取得且取得困難或有爭議,需再協調 □僅鋪面改善,地方政府已出具「供公眾通行」之相關文件,則免附土地同意書 勘查單位及 會勘人員 本署: 分署: 直轄市、縣市政府: 鄉鎮市區公所: 陳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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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8-07-14
- 內容:
- 實施範圍:農村社區,指非都市土地既有一定規模集居聚落及其鄰近因整體發展需要而納入之區域。(七)土地管理。(八)後續管理維護。(九)財務計畫。(十)其他具發展特色項目。(六)不涉及土地變更編定。(七)可突顯地方特色及農村風貌。(八)可促進農村社區整體發展。(七)對於計畫執行落後、因土地權屬或其他原因等致無法執行,經限期亦未能改善者,水土保持局得視情形暫停撥付、予以調整或逕予取消計畫經費。 (二)自然環境及產業分析 (三)土地權屬及土地利用 (四)聚落或社區屬性及人口分析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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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5-09-14
- 內容:
- 土地使用同意書(如屬社區開放公共空間得免附)。4.申請單位核准立案相關證明文件影本暨其它相關附件。土地使用同意書。4.申請單位核准立案相關證明文件影本暨其它相關附件。計畫內容非屬補助項目,或非屬主管機關辦理權責,或屬原住民重點部落,或係個人私有土地、建築物及其設備者,不予補助;但私有土地、建築物及其設備具有公共意涵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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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 標題:
- 山坡地保育利用貸款要點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5-03-25
- 內容:
- (二)具有合法土地使用權。(三)具有經營能力及完整經營計畫,且其貸款資金運用計畫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本貸款辦理程序如下:(一)借款人先向土地所在地之主辦機關索取貸款申請書,填妥後,檢具國民身分證、現耕土地使用證明(即土地登記謄本或公地承租、領證書或繳稅證明)影本各一份,向主辦機關申請。十九、耕作土地,如尚未辦理可利用限度查定者,得由水土保持局所屬分局,依規定辦理後,函送水土保持局備查;其屬宜林地者,不得申請本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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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4-09-02
- 內容:
- (二)符合本要點第五點規定之申請單位應於計畫年度前一年度八月十五日前,擬具申請補助計畫書(附件一/PDF檔)及土地同意書(附件二/PDF檔)併同相關附件,向所屬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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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4-08-31
- 內容:
-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於受理前條第一項申請後,應確認其土地為合法使用,並將水土保持計畫或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送六、申請開發之土地,因有違反本法規定經主管機關裁處暫停開發申請,期限尚未屆滿者。七、申請開發之土地,因有違反本法規定經主管機關通知限期實施水土保持處理,屆期未實施或實施仍不合水土保持技術規範者。第一項之審查,如需與環境影響評估及土地使用聯席審議者,其審查期限不受前二項規定限制。第十七條 主管機關受理水土保持申請書件後,發現毗鄰土地有二件以上申請開發、經營或使用行為者,得合併審查,分別核定或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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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3-07-31
- 內容:
- 面積 (三)土地利用現況 1.林班地:現場調查特定水土保持區範圍內林班地使用狀況及土地利用現況統計圖表:包含特定水土保持區土地利用現況 調查統計表(如附表一)及土地利用現況調查圖(比例尺不 得小於一萬分之一)。 (四)環境現況基本資料:包括環境地質、土壤、生態、氣象、水 文、土地權屬及其管理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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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標題:
- 山坡地開發基金貸款實施要點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2-02-15
- 內容:
- (二)土地未超限利用者。八、農業經營貸款應符合下列規定:(一) 台灣地區山坡地範圍內具有發展潛力之地區,(三) 土地合法使用,且已完成或依法無須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者。九、農宅輔建貸款:申請本貸款,應檢附申請書,依下列規定向土地所在地執行機關申辦:(一)鄉(鎮、市、區)公所:應擬定工程或設施計畫及還款計畫,(四)個別農戶:應提供合法土地使用權憑證影本附審。十四、本貸款之擔保方式,依經辦貸款銀行徵、 (三)土地合法使用,且已完成或依法無須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者。 八、農業經營貸款應符合下列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