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有54筆搜尋結果,共花費0.074秒
-
21.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7-11-10
- 內容:
- 承辦監造技師是否在場 (十四)監造紀錄 二、改正事項及期限 三、其他注意事項 四、相關單位及人員簽名 (一)檢查單位及人員: (二)會同檢查單位及人員: (三)承辦監造技師:註明工程項 目) (十三)承辦監造技師是否在場 (十四)監造紀錄 二、改正事項及期限 三、其他注意事項 四、相關單位及人員簽名 (一)檢查單位及人員: (二)會同檢查單位及人員: (三)承辦監造技師:
-
22.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7-11-10
- 內容:
- 九十七年度水土保持局農村發展多元化活動獎勵補助計畫研提注意事項(98.農字第0941849551號 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10點(原名稱:水土保持局農村產業文化活動與觀摩研習活動暨農宅輔建獎勵補助計畫研提注意事項)中華民國95年12月1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水保農字第095185260 3號函修正發布全文11點中華民國97年2月13日行原名稱:水土保持局農村發展多元化活動獎勵補助計畫研提注意事項)中華民國98年2月4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水保農字第0981842118 號函停止適用
-
23.
- 標題:
- 農村區域亮點計畫補助作業規範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7-08-09
- 內容:
- 依初審結果排列優先順序,並提供初審意見(建議補助額度及執行注意事項等),彙整納入農村區域亮點計畫,提報農村水保署複審。應依農業部主管計畫經費處理手冊、中央政府各機關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預算執行應注意事項等相關規定辦理;各補助計畫結案時如尚有結餘款,應按補助比例繳回。十一、其他執行注意事項如下:(一) 各補助計畫之受補助單位應依核定內容確實辦理,不得請求追加補助款。
-
24.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7-01-18
- 內容:
- 受理單位應於核准通知書中載明閱覽之時間、地點及應注意事項,通知申請人。 □其他 法令依據: 注意事項及收費標準: 一、申請人如需閱覽檔案時,請持通知函並備身分證明文件( □其他 法令依據: 注意事項及 收費標準 : 一、 申請人如需閱覽檔案時,請持通知函並備身分證明文件( □其他 法令依據: 注意事項及收費標準: 一、申請人如需閱覽檔案時,請持通知函並備身分證明文件( □其他 法令依據: 注意事項及收費標準: 一、申請人如需閱覽檔案時,請持通知函並備身分證明文件(身分證、
-
25.
- 標題:
- 農村區域亮點計畫研提原則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6-12-29
- 內容:
- 十一、其他執行注意事項如下:(一)各分署歷年自行或委託興建之既存農村再生相關公共設施,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委辦工程注意事項」、「辦理農村再生相關公共設施作業處理原則」等相關規定辦理。 十一、其他執行注意事項如下: (一)各分署歷年自行或委託興建之既存農村再生相關公共設施,受委託單位準用「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委辦工程注意事項」、「辦理農村再生相關公共設施作業處理原則」等相關規定辦理。 十一、其他執行注意事項如下: (一)各分署歷年自行或委託興建之既存農村再生相關公共設施,
-
26.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4-05-19
- 內容:
- 肆、注意事項一、農村社區申請農村再生基金補助,同一案件向二個以上機關提出申請補(中央政府各機關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預算執行應注意事項」第4點規定,列明全部經費內容及向各機關申請補(有關實作課程補助案件,應依「農村再生培根計畫注意事項」進行核銷。七、相關表格填寫範例如附件六。 肆、注意事項 一、農村社區申請農村再生基金補助,同一案件向二個以上機關提出申請補(捐)中央政府各機關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預算執行應注意事項」第4點規定,列明全部經費內容及向各機關申請補(捐)助之項目及金額;
-
27.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4-02-10
- 內容:
- 請項目及補助金額得準用「年度農村再生執行計畫作業注意事項」第四點第三款產業活化之行銷推廣規定辦理;農委會及所屬機關補助民間團體加強審查注意事項」第2-3點不得補助之情形 計畫書內容農委會及所屬機關補助民間團體加強審查注意事項」第2-3點不得補助之情形 其他 未含不予補助之規定與項目 確無「農委會及所屬機關補助民間團體加強審查注意事項」第2-3點不得補助 之情形 其他 計畫書內容 (依「補助民間團體加強審查注意事項」請確認計畫屬性 (請勾選) ,如為第(5)類,請就表列逐項檢覈 (
-
28.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2-09-21
- 內容: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委辦工程注意事項、農村再生設施預算書編製原則及單價分析手冊、 注意事項: 一、各機關報廢財物應依據各級政府所定財產、物品管理之相關規定妥為處理, 注意事項: 一、各機關報廢財物應依據各級政府所定財產、物品管理之相關規定妥為處理,不得有故意報廢堪用且未達使用年限之財物或遲延辦理報廢程序 注意事項: 一、各機關報廢財物應依據各級政府所定財產、物品管理之相關規定妥為處理, 認養起迄日期: 其他應載明事項: 注意事項:上開資料請登錄於本署農村再生執行及管理系統,以作為該項 設施基本資料登錄。
-
29.
- 標題:
- 農村再生計畫審核作業注意事項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2-08-06
- 內容:
- 得以依循一致之標準作業程序,特訂定本作業注意事項。二、依農村再生條例第3條規定,農村再生計畫指由農村社農村再生計畫審核作業注意事項chenyuan huang 農村再生計畫審核作業注意事項 中華民國101年8月6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水保農字第1011865865號函訂定發布全文10點得以 依循一致之標準作業程序,特訂定本作業注意事項。 二、 依農村再生條例第三條規定,農村再生計畫指由農村社區內之在chenyuan huang 農村再生計畫審核作業注意事項 中華民國101年8月6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
-
30.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1-04-22
- 內容:
- 生條例與農村再生計畫審核及執行監督辦法,特訂定本注意事項。二、實施範圍:各直轄市、縣(九、其他注意事項:(一)分局委託公法人辦理時,準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委辦工程注意事項」、「辦理農村再生相關公共設施作業處理原則」等相關規定辦理。鎮、市)公所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委辦工程注意事項」辦理。(三)有關經費支存及會計事務之處理等,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計畫補助基準」中央政府各機關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預算執行應注意事項」第四點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