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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檢索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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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
    題:
    農村社區個別宅院整建補助辦法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1-05-31
    容:
    二、最近六個月內住宅及其土地登記(簿)謄本、地籍圖謄本,或合法房屋證明文件影本。
  • 22.
    題:
    年度農村再生執行計畫作業注意事項(106.1.1停止適用)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1-04-22
    容:
    設施涉及土地使用者,應檢附地籍謄本、地籍圖謄本 作為實勘時設施使用地點之佐證。設施涉及土地使用者,應檢附地籍謄本、地籍圖謄本作為實勘時設施使用地點之佐證。 已□未檢附地籍圖謄本。 土地權屬:□私有地 □公有地 使用地類別:□農牧用地 □林業用地 □建地 □水利用地□用地別未確認 □其他用地 □已□未取得土地使用同意書或施作申請書。 已□未檢附地籍圖謄本。 土地權屬 : □私有地 □公有地 使用地類別 :□農牧用地 □林業用地 □建地 □ 水利用地 □用地別未確認
  • 23.
    題:
    農業部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工作要點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0-01-31
    容:
    提供查定使用之地籍圖、土地清冊或土地登記謄本、地籍圖謄本。2.辦理土地分割測量、複丈、鑑界。年度專案查定之執行:依地政單位提供之土地清冊、地籍圖等資料,由農村水保署訂定年度查定計畫,或由該署配合公有地管理機關辦理。
  • 24.
    題:
    九十九年度推動農村再生建設研提注意事項(102.2.22停止適用)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09-11-27
    容:
    日起至○年○月○日止 六、實施地點:(附地籍圖並標示施作地點) 七、計畫項目及內容: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六、實施地點:(附地籍圖並標示施作地點) 七、計畫項目及內容: (附平面規劃構想圖及施作示意圖) 未□已檢附土地登記謄本 未□已檢附地籍圖, 未□已檢附立案組織文件 核定公告之休閒農業區。 未□已檢附土地登記謄本 未□已檢附地籍圖, 未□已檢附立案組織文件 核定公告之休閒農業區。 小段 地號之土地(另附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提供 (
  • 25.
    題:
    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森林火災寒害受災地區民眾安置或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09-07-30
    容:
    因災害發生地層移動,致土地界址與地籍圖經界線有偏移時,直轄市、縣(市)地政機關應參酌地籍圖、原登記面積及實地現況辦理測量,並修正地籍圖。前項土地因災害致界址相對位置變形者,應先由該地政機關通知土地所有權人於三十日內相互協議、調整界址及埋設界標。 考量大規模崩塌災害有可能導致地層移動,致土地界址與地籍圖經 界線偏移,新增相關狀況處置條文。 第八條 因災害發生地層移 動,致土地界址與地籍圖經 界線有偏移時,直轄市、縣 (市)地政機關應參酌地籍 圖、原登記面積及實地現況 辦理測量,
  • 26.
    題:
    農村社區辦理僱工購料作業規範(105.12.27停止適用)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09-04-13
    容:
    小段 地號之 土地(檢附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無償提供 (以下簡稱該單位)興建農村再生相關公共設小段 地號之土地(檢附土 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作為 (未涉及建築物 增、修建或固定構造物等項目者) 地號之土地(檢附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無償提供 ( 小段 地號之土地(檢附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作為 (未涉及建築物增、市、區) 段 小段 地號之土地(檢附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無償提供 (以下簡稱該單位)興建農村再生相關公共設施(計畫名稱: )並提供作為公眾使用,
  • 27.
    題:
    九十八年度加速農村再生規劃及建設研提注意事項(含參與式僱工購料)(99.6.23停止適用)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09-03-09
    容:
    日起至○年○月○日止 六、實施地點:(附地籍圖並標示施作地點) 七、計畫項目及內容:□ 未□已檢附土地登記謄本 □ 未□已檢附地籍圖, □ 未□已檢附立案組織文件 □ 核定公告之休閒農業區。段 小段 地號 之土地(另附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提供 (機關) 興修建加速農村再生規劃及建設(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六、實施地點:(附地籍圖並標示施作地點) 七、計畫項目及內容: (附平面規劃構想圖及施作示意圖) 未□已檢附土地登記謄本 未□已檢附地籍圖, 未□已檢附立案組織文件 核定公告之休閒農業區。
  • 28.
    題:
    農村再生計畫暨實質建設計畫試辦作業規定(99.6.23停止適用)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08-07-14
    容:
    未□已 檢附土地登記謄本, □ 未□已 檢附地籍圖, □ 未□已檢附立案組織文件, □ 核定公告之休閒農業區。同意無償將座落於 地段 小段 地號之土地(另附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 圖謄本)提供 (機關)(農村再生促進會)興修建 年度農村再生實質建設工程使用, 未□已 檢附土地登記謄本, 未□已 檢附地籍圖, 未□已檢附立案組織文件, 核定公告之休閒農業區。地段 小段 地號之土地(另附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提供 (機關)(農村再生促進會)
  • 29.
    題:
    水土保持計畫審核監督辦法(含本辦法所需書、表、文件之格式)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04-08-31
    容:
    計畫範圍:地點、範圍、土地座落、面積及地籍圖謄本(申請範圍應著色標明)。 二、計畫範圍:地點、範圍、土地座落、面積及地籍圖謄本(申請範圍應著色標明)。 二、計畫範圍:位置、長度及寬度(私闢道路應檢附地籍圖謄本並著色標明土地座落及面積)。 二、計畫範圍:位置、長度及寬度(私闢道路應檢附地籍圖謄本並著色標明土地座落及面積)。
  • 30.
    題:
    特定水土保持區長期水土保持計畫審核作業要點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03-07-31
    容:
    範圍:使用地籍圖或林班基本圖,比例尺不得小於六千分之 一(請參照該公告特定水土保持區劃定計畫內容)。範圍:使用地籍圖或林班基本圖,比例尺不得 小於六千分之一(請參照該公告特定水土保持 區劃定計畫內容)。範圍:使用地籍圖或林班基本圖,比例尺不得 小於六千分之一(請參照該公告特定水土保持 區劃定計畫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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