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網站檢索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網站檢索

查詢單元:
選擇查詢的單元主題
查詢模式:
查詢模式
時間查詢:
~
每筆頁數:
:::
共有11筆搜尋結果,共花費0.051
依照
排序
  • 11.
    題:
    農路設計規範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00-05-31
    容:
    路基軟弱不穩定路段底層厚度可達十五公分,必要時得增加;底層級配規格從第二十四點第五款規定。農路四級不得低於二點五公尺為原則,惟為利於路肩之維護及排水,其鋪設寬度得配合底層級配路面寬度鋪築之。路基軟弱不穩定路 段底層厚度可達十五 公分,必要時得增加; 底層級配規格從第二 十四點第五款規定。其厚度為十公 分,路基軟弱不穩定路 段底層厚度可達十五 公分,必要時得增加; 底層級配規格從第二 十四點第五款規定。
2 / 2 頁 , 共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