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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5-05-15
- 內容:
- ( 競賽辦法請參閱附件 2 ) 活動時程表 項目 說明 報名 於 6/9 ( 辦理單位得因應重大傳染疾病或災難等,視情況調整本競賽相關時程與執行辦法。(競賽辦法請參閱附件2) 三、 活動時程表 項目 說明 報名 於6/9(一)17:00前線上提報「教育服務體驗報名表」。 二、辦理單位得因應重大傳染疾病或災難等,視情況調整本競賽相 關時程與執行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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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5-05-14
- 內容:
- 是否屬於海岸管理特定區範圍 依據《一級海岸保護區以外特定區位利用管理辦 法》,請查詢預計設置地點,是否位於內政部國家公 園署公告之特定區位範圍內。tw/1An □ 是 □ 否 是否屬於海岸管理特定區範圍 依據《一級海岸保護區以外特定區位利用管理辦法》,請查詢預計設置地點,是否位於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公告之 特定區位 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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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5-05-14
- 內容:
- 休閒農業生態體驗服務輔導方案_輔導辦法與申請須知),說明場域簡介、生態概況以及相關經驗。 休閒農業生態體驗服務輔導方案_輔導辦法與申請須知_pdf(二) 休閒農業生態體驗服務輔導方案_輔導辦法與申請須知_odt(三) 休閒農業生態體驗服務輔導方案_專題講座暨說明會與參訪學習簡章_pdf(114年休閒農業生態體驗服務輔導方案」輔導辦法與申請須知Yuhui Tseng 114年休閒農業生態體驗服務輔導方案 輔導辦法與申請須知 一張含有 圖畫, 美工圖案, 寫生, 圖解 的圖片 AI 產生的內容可能不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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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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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5-02-20
- 內容:
- 依據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第 11 條第 3 、 4 項及第 13 條規定應辦事項:休區通盤檢討工作:本項工作係依據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第13條規定之法定工作,113年應辦理休區如下表: (2)依休農辦法第13條規定應辦理之休區通盤檢討工作,檢討報告書逾2年仍未獲本署備查,申請換發休閒農場許可登記證等程序依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及農業用地作休閒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作業要點辦理。 合計 註1:請明列該項設施屬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或第21條所列之休閒農業設施類別,併附合法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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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5-01-08
- 內容:
- 凡報名參加,即認同本活動一切規定,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視 實際需要隨時修訂,並公告於活動官方網站。 主辦單位保有活動內容最終解釋權及更改辦法之權力。 主辦單位: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 聯絡窗口:張志豪科長 049-2347336 吳啟全工程員049-2347381 2025臺北國際食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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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5-01-02
- 內容:
- 施作後倘影響立同意書人依「從事農業工作農民申請參加農 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第二條、第二條之一、第 二條之二、第二條之三與第二條之四之申請與資格認定時,立同 意書人願自行負責,不得請求復舊或拆除。無法認定為從事農業生產之面積,施作後倘影響立同意書人依「從事農業工作農民申請參加農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第二條、第二條之一、第二條之二、第二條之三與第二條之四之申請與資格認定時,立同意書人願自行負責,不得請求復舊或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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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4-12-17
- 內容:
- 施作後倘影響立同意書人依「從事農業工作農民申請參加農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第二條、第二條之一、第二條之二、第二條之三與第二條之四之申請與資格認定時,立同意書人願自行負責,不得請求復舊或拆除。無法認定為從事農業生產之面 積,施作後倘影響立同意書人依「從事農業工作農民申請參加農 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第二條、第二條之一、第 二條之二、第二條之三與第二條之四之申請與資格認定時,立同 意書人願自行負責,不得請求復舊或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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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4-08-28
- 內容:
- 凡報名參加,即認同本活動一切規定,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 單位得視實際需要隨時修訂, 主辦單位保有活動內容最終解釋權及更改辦法之權力。 壹拾、 活動聯絡窗口:大將之森有限公司(同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主辦「第十屆農村好物選拔活動」相關辦法之一切 規定,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或任何更新將另行告知,主辦單位保留活動內容所有更改修正權利。 參選者資格、參選產品內容、或產品規格等任一項不符合參選辦法規定,或不符合產品主管機 關相關法令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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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4-07-11
- 內容:
- 凡報名參加,即認同本活動一切規定,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 單位得視實際需要隨時修訂, 主辦單位保有活動內容最終解釋權及更改辦法之權力。 壹拾、 活動聯絡窗口:本署農村建設組農村經營科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主辦「第十屆農村好物選拔活動」相關辦法之一切 規定,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或任何更新將另行告知,主辦單位保留活動內容所有更改修正權利。 參選者資格、參選產品內容、或產品規格等任一項不符合參選辦法規定,或不符合產品主管機 關相關法令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