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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114年度休閒農業區分級輔導計畫研提原則
    資料來源:
    最新消息
    發布日期:
    2025-02-20
    容:
    建物/土地使用期限自中華民國11 4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註:同意使用期間須至少10年,且以不低於行政院主計總處所訂財物標準分類最低使用年限為原則),並遵守下列事項,特立此據以茲證明: 立同意書人應告知土地/建物買受人、繼受人、承租人或他項權利人有關本同意書予該機關之事實,
  • 2.
    題:
    「114年農村社區綠色照顧計畫」徵件資訊
    資料來源:
    最新消息
    發布日期:
    2024-09-06
    容:
    又前開設備於未達行政院財物標準 分類最低使用年限前,未經本署書面同意,不得處分或 設定他項權利,但經本署同意處分後之所得,應按補助 比率繳還本署,未繳還者,本署得以書面限期返還,
  • 3.
    題:
    「第九屆農村社區企業經營輔導計畫」申請須知
    資料來源:
    最新消息
    發布日期:
    2024-06-14
    容:
    為執行計畫所需使用之機器、儀器設備,應依「行 政院主計總處頒布之財物標準分類」區分機械設備 或雜項設備。 37-00 雜項 設備 為執行計畫所需使用之機器、儀器設備,應依「行 政院主計總處頒布之財物標準分類」區分機械設備 或雜項設備。
  • 4.
    題:
    「農村社區綠色照顧計畫」徵件,即日起至112年10月20日提案截止,詳如公告計畫內容。
    資料來源:
    最新消息
    發布日期:
    2023-09-05
    容:
    又前開設備於未達行政院財物標準分類最 低使用年限前,未經本署書面同意,不得處分或設定他項 權利,但經本署同意處分後之所得,應按補助比率繳還本 署,未繳還者,
  • 5.
    題:
    第八屆農村社區企業經營輔導計畫—申請須知
    資料來源:
    最新消息
    發布日期:
    2023-05-23
    容:
    為執行計畫所需使用之機器、儀器設備,應依「行 政院主計總處頒布之財物標準分類」區分機械設備 或雜項設備。 37-00 雜項 設備 為執行計畫所需使用之機器、儀器設備,應依「行 政院主計總處頒布之財物標準分類」區分機械設備 或雜項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