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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檢索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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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1.
    題:
    農村區域亮點計畫補助作業規範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7-08-09
    容:
    助未符合第三點第二款第二目公告之發展區域或未於第六點公告受理期間提出者,如係為配合執行農業部重要政策或亮點計畫補助作業規範第四點、第五點、第十點 及第六點附件二、第九點附件四修正總說明 「農村區域亮點計畫補助作業規範」第四點、第 五點、第十點及第六點附件二、第九點附件四,修正要點如下:一、(修正規定第四點、第五點、第六點附件二及第九點附件四)二、依據歷年執行經驗及實際推動業務辦理情形, 第六點附件二農村區域亮點計畫補助作業提案計畫書修正對照表 修正規定現行規定說明農村區域亮點計畫補助作業
  • 82.
    題:
    農村區域亮點計畫研提原則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6-12-29
    容:
    (修正規定第一點、第二 點、第四點至第六點、第九點、第十一點)二、為確保實施計畫類型「產業規劃設計類」產出成果具一定品質並符合 通路市場需求,原產業規劃設計類項下「及各公私部門投 入之「既有計畫」二類, 其用辭定義如下:(一)新興計畫:實施計畫 執行內容符合本作 業原則第六點,經總 平臺審查同意後由 農村水保署核定,且 經費來源係由農業 部「農村再生基金」 預算內農村水保署 相關計畫經費支應 者。
  • 83.
    題:
    辦理農村再生相關公共設施作業處理原則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2-09-21
    容:
    應依國有財產產籍管理作業要點第十六點規定辦理;如須移由地方政府使用時,則應依國有動產贈與辦法規定辦理。不再以財產列管,其後續處理依該手冊第六十六點第二、三及五款規定辦理。第十點、第十一點、第十四點、第十五點、第十六點、第十八 點、第二十三點) 二、 修正本署相關行政規則名稱。如須撥給 中央機關時,應依國 有財產產籍管理作業 要點第十六點規定辦 理;如須移由地方政 府使用時,則應依國 有動產贈與辦法規定應依國 有財產產籍管理作業 要點第十六點規定辦 理;如須移由地方政 府使用時,則應依國 有動產贈與辦法規定
  • 84.
    題: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所屬各分署督導轄區委託或補助工程品質注意事項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0-04-19
    容:
    1 第六點附件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規定 現行規定 說明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工程督導小組施工督導執行結果月報表(表EC07-1)
  • 85.
    題:
    農業部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工作要點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0-01-31
    容:
    農業部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工作要點第六點 修正總說明 「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工作要點」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規定程序,爰修正本要點第六點。 農業部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工作要點第六 點修正對照表 修 正 規 定 現 行 規 定 說 明 六、更正查定之處理如下: 第六點格式八 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結果更正申請書修正對照表 修正規定 現行規定 說明 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結果更正申請書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配合第六點第二款第二 目修正。 第六點格式九 原住民保留地諮商同意切結書修正對照表
  • 86.
    題:
    水土保持計畫施工標示牌統一規定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09-12-11
    容:
    ichun0608 水土保持計畫施工標示牌統一規定第二點、第六點修正總說明水土保持計畫施工標示牌統一規定於九十九年十二月十一日水土保持計畫施工標示牌統一規定」第二點、第六點修 正草案,其修正要點如次:一、施工標示牌牌面除固定於牌柱外,(修正規定 第六點) 水土保持計畫施工標示牌統一規定第二點、第六點修正對照表修正規定現行規定說明二、牌面應固定於安全圍 籬或牌柱,牌柱應使 用管徑80mm(3in), 厚度3mm以上之鍍鋅 鋼管製作,
  • 87.
    題:
    農村再生培根計畫執行注意事項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09-11-27
    容:
    (修正規定第六點至第十一點、第 十三點及第十四點) 四、 為統整培育與協調農村社區相關專業人才資源,修正 規定第十二點、第十五點、第十六點) 六、 增訂本局及執行機關配合政策及推動所需之應辦理事項。 第十六點第四款 其它注意事 項: (四)培訓社區於各階段課 程結束後, 一、 本點由現行規定第十六點 第四款規定移列。 二、 本點明定有關培根四階段 結訓檢核、證書發放等規定 內容。社區研提農村再生計畫, 除關懷班外各階段必須完 第十六點第五款 其它注意事 項: 一、本點由現行規定第十六點 第五款規定移列,
  • 88.
    題: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保育治理及農路設施改善工程提報審查作業要點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09-03-04
    容:
    第五點、第六點刪除。 第二點附件五修正對照表 修正規定 現行規定 說明 113.
  • 89.
    題: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抽查山坡地開發案件臨時防災措施執行計畫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08-03-24
    容: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抽查山坡地開發案件臨時防災措施執行計畫第六點附表修正對照表 修正規定 現行規定 說明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抽查紀錄表 日期: 年 月 日 受訪查機關: 政府 一、
  • 90.
    題:
    農業部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防災疏散避難作業規定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04-12-23
    容:
    農業部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防災疏散避難作業規定_第三點附錄一|農業部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防災疏散避難作業規定_第五點附錄二|農業部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防災疏散避難作業規定_第六點附錄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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