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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檢索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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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1.
    題:
    預告修正「土石流災害森林火災寒害災區交通搶通或公共設施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12
    容:
    第一項土地位屬森林區 域者,其使用土地或伐採林 產物,應先通知林業主管機 關、管理人或所有權人派員 會勘同意後施工,並於事後 依森林法第六條、第九條至 第十一條、第十五條、第三 十條及第四十五條規定補辦 程序; 第一項土地位屬森林區 域者,其使用土地或伐採林 產物,應先通知林業主管機 關、管理人或所有權人派員 會勘同意後施工,並於事後 依森林法第六條、第九條至 第十一條、第十五條、第三 十條及第四十五條規定補辦 程序;程序未補辦完成前,
  • 62.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4年】勘誤表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申請人為該農業用地之所有權人,且該農業用地應確供農業使用 及 屬未經申請興建農舍 者; 申請人為該農業用地之所有權人,且該農業用地應確供農業使用, 並屬未經申請興建農舍之農業用地。 申請人為該農業用地之所有權人,且該農業用地應確供農業使用及屬未經申請興建農舍者;該農舍之興建並不得影響農業生產環境及農村發展。 申請人為該農業用地之所有權人,且該農業用地應確供農業使用,並屬未經申請興建農舍之農業用地。 五、 申請人為該農業用地之所有權 人,且該農業用地應確供農業 使用及屬未經申請興建農舍 者;
  • 63.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4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四、前款各宗土地之地號、面積、所 有權人及公有土地合法使用人姓 名、住所、土地使用現狀及管制 一、公共設施:經所涉公共設施所有 權人,或其代表人或管理人全體 同意。 二、建築物:經所涉建築物所有權人 全體同意。 三、景觀:經所涉土地所有權人全體 28 農村再生條例 同意。主管機 關對農村社區內有妨礙整體景觀、衛 生或土地利用之窳陋地區,其土地所 有權人或建築物所有權人有住所不詳 或行蹤不明,經直轄市或縣(市)主 管機關於村(里)辦公處所及其他適 當處所公告三個月,
  • 64.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2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四、前款各宗土地之地號、面積、所 有權人及公有土地合法使用人姓 名、住所、土地使用現狀及管制 一、公共設施:經所涉公共設施所有 權人,或其代表人或管理人全體 同意。 二、建築物:經所涉建築物所有權人 全體同意。 三、景觀:經所涉土地所有權人全體 28 農村再生條例 同意。主管機 關對農村社區內有妨礙整體景觀、衛 生或土地利用之窳陋地區,其土地所 有權人或建築物所有權人有住所不詳 或行蹤不明,經直轄市或縣(市)主 管機關於村(里)辦公處所及其他適 當處所公告三個月,
  • 65.
    題:
    農村再生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3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一、公共設施:經所涉公共設施所有權人,或其代表 人或管理人全體同意。 二、建築物:經所涉建築物所有權人全體同意。 三、景觀:經所涉土地所有權人全體同意。 前項土地或建築物所有權之繼受人,應於繼受前,向 社區組織代表請求閱覽或影印社區公約,並應於繼受 後遵守前項社區公約之一切權利義務事項。農村社區內有妨礙整體 景觀、衛生或土地利用之窳陋地區,其土地所有權人 或建築物所有權人有住所不詳或行蹤不明,經直轄市 或縣(市)主管機關於村(里)辦公處所及其他適當 處所公告三個月,
  • 66.
    題:
    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作業手冊【出版年份101年】
    資料來源:
    手冊及圖書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使用分區 編定類別 土地所有權人 土地所在之農村再生發展區 功能分區 土地使用用地編定 類別 土地面積 ㎡㎡ ㎡㎡ ㎡ 所有權人 使用面積 ㎡㎡㎡㎡ ㎡ 構造種類 設施用途 附註: 亦同: 一、公共設施:經所涉公共設施所有權人,或其代表人或管理人全體同意。 二、建築物:經所涉建築物所有權人全體同意。 三、景觀:經所涉土地所有權人全體同意。 前項土地或建築物所有權之繼受人,應於繼受前,向社區組織代表請求閱覽或影印社區公 約,並應於繼受後遵守前項社區公約之一切權利義務事項。
  • 67.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7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四、前款各宗土地之地號、面積、所 有權人及公有土地合法使用人姓 名、住所、土地使用現狀及管制 一、公共設施:經所涉公共設施所有 權人,或其代表人或管理人全體 同意。 二、建築物:經所涉建築物所有權人 全體同意。 三、景觀:經所涉土地所有權人全體 同意。 28 農村再生條例 前項土地或建築物所有權之繼受 人,應於繼受前,向社區組織代表請 求閱覽或影印社區公約,關對農村社區內有妨礙整體景觀、衛 生或土地利用之窳陋地區,其土地所 有權人或建築物所有權人有住所不詳 或行蹤不明,經直轄市或縣(
  • 68.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9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四、前款各宗土地之地號、面積、所 有權人及公有土地合法使用人姓 名、住所、土地使用現狀及管制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 條第一項規定之各款事業及所有 權人依該條例第八條規定申請一 併徵收。亦同: 一、公共設施:經所涉公共設施所有 權人,或其代表人或管理人全體 同意。 二、建築物:經所涉建築物所有權人 全體同意。 三、景觀:經所涉土地所有權人全體 同意。 農村再生條例 29 前項土地或建築物所有權之繼受 人,應於繼受前,向社區組織代表請 求閱覽或影印社區公約,
  • 69.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10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前款各宗土地之地號、面積、 所有權人及公有土地合法使用 人姓名、住所、土地使用現狀 及管制事項。第 四條第一項規定之各款事業及 所有權人依該條例第八條規定 申請一併徵收。社區公約變更時,亦同: 一、公共設施:經所涉公共設施所 有權人,或其代表人或管理人 全體同意。 二、建築物:經所涉建築物所有權 人全體同意。 三、景觀:經所涉土地所有權人全 體同意。 前項土地或建築物所有權之繼 受人,應於繼受前,向社區組織代 表請求閱覽或影印社區公約,並應 於繼受後遵守前項社區公約之一切 權利義務事項。
  • 70.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5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第五十七條 因興辦水利事業使用土 地,妨礙土地所有權人原有交通或阻 塞其溝渠水道時,興辦水利事業人應 取得土地所有權人之同意,為其建造 橋樑、涵洞或渡槽等建造物,或予以 相當之補償。 水利法 317 致受有損害時,土地所有權人得要求 興辦水利事業人賠償其損失,或收買 其土地,但能即時回復原狀, 第六十六條 由高地自然流至之水,低 地所有權人不得妨阻。 水利法 319 第六十七條 高地所有權人以人為方 法,宣洩洪潦於低地,應擇低地受損 害最少之地點及方法為之,並應予相 當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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