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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標題:
- 113年度決算
- 資料來源:
- 預決算書及補助資訊
- 發布日期:
- 2025-02-11
- 內容:
- 未來或有給付責任之揭露說明:無。 2.預付其他政府款:16,435,587元,係撥付地方政府執行之各項工 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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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資料來源:
- 性別平等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5-02-10
- 內容:
- 提倡終身教育 (目標4)、實現別 性平等,並賦予婦 女權利(目標5), 及責任生產與消費 (目標12)意涵。 自113年2月1日起本署各管 理處擴大實施有薪之家庭照 顧假,落實友善職場環境,俾 利農水署各管理處之臨時人 員能同時兼顧家庭照顧責任 與職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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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5-01-22
- 內容:
- 臺灣館農村好物區 參展單位 正取 天菊農場 嘉懋食品企業有限公司(嘉懋食品-活力陽光) 保證責任雲林縣斗六漬物生產合作社(筍友部落) 蝦覓世界 鹽水鄉農會 臺灣愛玉推廣協會 梓園碾米工廠有限公司 保證責任台中沙鹿區果菜運銷合作社 德朱利斯國際有限食品公司 南投縣信義鄉蔬果生產合作社(玉山酒莊) 蜂國蜂蜜莊園 翔豪味食品有限公司-粿家幫 備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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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5-01-08
- 內容:
- 特此具結,如有不實,願自行負擔全部法律責任。 此致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 立切結書人: 公司/行號/團體名稱: 統一編號: 負 責 人: 公司印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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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5-01-02
- 內容:
- 其所有權歸屬於執行單位或轉補助後之 單位,該單位應以標籤註記「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補助」字 樣,並於財產帳列明,備供查核,且應盡善良管理人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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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5-01-02
- 內容:
- 偽意思表示損及第三人權 益,立同意書人願自負法律責任,概與該機關無涉。若 日後因土地使用產生爭議,由申請人自負法律責任。 三、申請人應告知土地買受人、繼受人、承租人或他項權利人有關本申訂有租約或以虛偽意思表示損及第三人權益,申請人 願自負法律責任,概與該機關無涉。訂有租約或以虛偽意思表示損及第三人權益,立同意書人願自負法律責任,概與該機關無涉。業由申請人與土地所有權人完成協議,若日後因土地使用產生爭議,由申請人自負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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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4-12-31
- 內容:
- 好酒不見 台灣農創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山藥蓮子鹹粥&紅豆紫米甜粥 保證責任台灣區阿丹果菜生產合作社 熟成馬鈴薯 保證責任雲林縣斗六漬物生產合作社 鮮脆筍茸海帶芽湯 魚池鄉農會供銷部日月潭紅茶館 精選禮盒(紅玉+阿薩姆) 百二歲國際開發有限公司 品讀茶趣 阿甘薯叔有限公司 氣炸了向天歌創新農業股份有限公司 翡麗鵝胸 豐滿生技精緻農場 紅薑黃手打麵-紅薑黃芝麻醬風味 保證責任嘉義縣布袋鎮東港社區合作社 好呷覓-老菜脯雞湯 信義鄉農會梅子夢工廠 梅子跳舞梅禮盒 彰化區漁會供銷部 滴虱目魚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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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4-12-26
- 內容:
- 簽陳機關首 長 調查事件發 生原因,檢 討相關人員 責任;並研 提改善作為 持續關懷個案後續情形 是 或單位將處理及檢討改善情形簽陳機關首長 調查事件發生原因,檢討相關人員責任;並研提改善作為 職場霸凌事件發生 個人、機關長官、討改善情形 簽陳機關首 長 調查事件發 生原因,檢 討相關人員 責任;並研 提改善作為 持續關懷個案後續情形 是 否 運用適當場事或單位將處理及檢討改善情形簽陳機關首長 調查事件發生原因,檢討相關人員責任;並研提改善作為 附件四 明定 本署 員工職場霸凌處理標準作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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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12-24
- 內容:
- 理調查小組 人事或單位 將處理及檢 討改善情形 簽陳機關首 長 調查事件發 生原因,檢 討相關人員 責任;並研 提改善作為 持續關懷個案後續情形 是 否 運用適當場 合或會議再 次公開宣導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啟動申訴處 理調查小組 人事或單位 將處理及檢 討改善情形 簽陳機關首 長 調查事件發 生原因,檢 討相關人員 責任;並研 提改善作為 持續關懷個案後續情形 是 否 運用適當場 合或會議再 次公開宣導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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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4-12-17
- 內容:
- 虛偽意思表示損及第三人權益,立同意書人願自負法律責任,概與該機關無涉。若日後因土地使用產生爭議,由申請人自負法律責任。 申請人應告知土地買受人、繼受人、承租人或他項權利人有關本申請書予該機關之事實,租約或以虛偽意思表示損及第三人權益,申請人願自負法律責任,概與該機關無涉。訂有租約或以虛偽意思表示損及第三人權 益,立同意書人願自負法律責任,概與該機關無涉。業由申請人與土地所有權人完成協議,若 日後因土地使用產生爭議,由申請人自負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