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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 標題:
- 山坡地保育利用貸款要點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5-03-25
- 內容:
- 十三、本貸款由貸款經辦機構按核定所需金額一次或分次撥付;其屬資本支出者,借款人應檢具相關憑證。應於十日內完成個案計畫可行性審查,簽註審核意見,於層核後,將核定案件,函送貸款經辦機構辦理徵信調查,並將核定內容(辦理地區、件數、項目、金額等)副知水土保持局;不予核定案件,應以書面敘明理由退件予借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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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4-09-02
- 內容:
- (三)多元文化產業活動補助金額每一日以不超過新臺幣二十萬元為原則,最高補助金額為新臺幣六十萬元。(四)研習及觀摩活動每一日以不超過新臺幣五萬元為原則,最高補助金額為新臺幣二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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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4-08-31
- 內容:
- 弄 號 樓之 繳納金額及期限 原繳納水土保持保證金 新臺幣 仟 里) 路(街) 段 巷 弄 號 樓之 繳納金額及期限 原繳納水土保持保證金 新臺幣 仟 佰 拾 萬元整 應扣抵水土保持保證金水土保持法第六條 十一、農藝或植生方法、措施之工程金額未達總計畫之百分之三十以上?水土保持法第六條 十一、 農藝或植生方法、措施之工程金額未達總計畫之百分之三十以上? 水土保持法第六條 九、農藝或植生方法、措施之工程金額未達總計畫之百分之三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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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3-06-10
- 內容:
- (二) 超出本署核定經費之金額,由公所自行編列經費辦理。(三) 本案需於該年度十二月十日前提報分署核銷。 (二)超出本局核定經費之金 額,由公所自行編列經 費辦理。 (三)本案需於該年度十二月 十日前提報分局核銷。 (二)超出本局核定經費之金 額,由公所自行編列經 費辦理。 (三)本案需於該年度十二月 十日前提報分局核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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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2-07-17
- 內容:
- 二、各項工程按工程採購經金額分為下列三類處理,工程採購金額以發包之工、料、其他等費用合併計算。(一)第一類工程:政府採購法之查核金額以上者。(二)第二類工程:一千萬元以上未達查核金額者。(三)第三類工程:未達一千萬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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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
- 標題:
- 山坡地開發基金貸款實施要點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2-02-15
- 內容:
- 依據有關年度預定辦理貸款地區、種類、項目、金額編製預算、決算。三、本基金貸款以直轄市、管理機關應將年度預定辦理地區、種類、項目、金額資料,函知執行機關及經辦貸款銀行。依據有關年度預定辦理貸款地區、種類、項目、金額編製預算、決算。 二、本基金以本會水土保持局(以下簡稱水土保持局)依據有關年度預定辦理貸款地區、種類、項目、金額編製預算、決算。 修正機關及所屬機關簡稱,理由同第一點修正說明 三、依據有關年度預定辦理貸款地區、種類、項目、金額編製預算、決算。 二 、 本基金以本會水土保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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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1-11-30
- 內容:
- 必須緊急 救護住院治療,自住院之日起十五日內(住院期間)所發生自行負擔之醫療費用總額達重傷救助金金額者。或未致重傷,必 須緊急救護住院治 療,自住院之日起十 五日內(住院期間) 所發生自行負擔之 醫療費用總額達重 傷救助金金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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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1-09-27
- 內容:
- 作項目內容及成果要求與廠商建議事項等,於投標標價清單詳細說明工作項目、數量、單價及金額,並列明總價。(六)標價清單:含總標價及各服務項目數量與金額及費用分析說明。(七)其他項目。二十八、訂有底價之案件,應由業務主辦單位提預估金額及分析後,由秘書單位於價格標開標前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核定,限制性招標應於議價前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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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9.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1-07-25
- 內容:
- 工程費未達公告金額之工程,依照「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辦理。2. 工程費在公告金額以上未達一千萬元之工程,以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者,除獨家製造、供應或承做者外,以邀請二家以上廠商比價為原則;邀請比價之對象以有承包過該執行機關工程且無不良品管紀錄能夠配合迅速緊急施工之廠商。 縣(市)政府執行工程費未達查核金額之工程,自行監辦;鄉(鎮、市、區)公所執行之工程從其縣市政府之規定。 本署所屬分署執行工程費一千萬元以上未達查核金額之工程,於開標前五日函報本署派員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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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1-07-19
- 內容:
- 二、本局暨所屬各分局辦理之公共工程標案,其發包預算金額在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上者,應於工程契約中納入預付款相關規定;未達五千萬元以上者,三、工程支付預付款者,其額度為決標金額百分之三十(尾數以千元為單位)計算,惟得視預算編列情形酌減之。八、預付款之回扣方式,應自估驗金額達契約總價百分之二十起迄至百分之八十止,併隨估驗計價逐期平均扣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