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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標題:
- 土砂災害防止法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2-09-28
- 內容:
- 說明與學說介紹 本條文規定之意旨在於,規定「基本指針」應 規定之六大內容,並規定「應依國土交通省令之規定, 公告指定之意旨、指定區域、造成土砂災害發生之自然現象 種類,以及第二項所定之政令管制事項。本條 文之規範意旨在於,透過管制特定開發行為,設 立許可制度,以求事前抑制土砂災害之目的。應立即依國土交通省令之規定,向都道府縣知事申報廢 止之意旨。 原文 第十条第一項の許可を受けた者は、應以設置標識或 其他國土交通省令規定之方式,公告命令之意旨。 4前項標識得設置於第一項規定之命令其相關之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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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2-04-27
- 內容:
- 7月15日農授水保字第1081865227A號函釋意旨, 免擬具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 。108年7月15日農授水保字第1081865227A號函釋意旨, 應擬具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送地方主管機關審核7月15日農授水保字第1081865227A 號函釋 意旨 ,免擬具水土保持書件(如後附審查表)108年7月15日農授水保字第1081865227A號函釋意旨,免擬具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業委員會108年7月15日農授水保字第1081865227A號函釋意旨,應擬具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送地方主管機關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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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9-05-16
- 內容:
- 為利實務運作及落實水土保持法第十九條第三項規定之立法意旨, 現行特定水土保持區不涉及一定規模以上之地貌改變者,其開發利用之 認定方式,應有調整之必要,爰修正本辦法第二條,將「一定規模以上之 地貌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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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標題:
- 農村再生計畫審核及執行監督辦法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0-12-31
- 內容:
- 三、社區成年居民得於所定期限內向指定機關提出意見之意旨。前項公開閱覽期間,社區成年居民提供意見得以書面為之,並載明姓名、聯絡方式及地址;其以言詞為之者,受理機關應作成記錄,並向提供意見者朗讀或使其閱覽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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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0-01-31
- 內容:
- 倘其申請更正時之土地範圍與查定當時相符,似符合前揭「於 相同土地範圍再次確認四項查定因子及其結果」之意旨,類此案件在符合 其他申請要件之前提下,仍得受理更正查定,惟為避免變相鼓勵申請人為 符合更正查定資格而辦理土地分割或合併,倘其申請更正時之土 地範圍與查定當時相 符,似符合前揭「於相 同土地範圍再次確認 四項查定因子及其結 果」之意旨,類此案件 在符合其他申請要件 之前提下,仍得受理 更正查定,爰修正本 點第二款第一目之二 但書規定,增列申請 更正查定時之土地範 圍與原查定時土地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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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1-09-27
- 內容:
- 」,同法第15條規定意旨「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蒐集或處理,除特定目的外,尚須符合執行法定職務必要範圍內或經當事人書面同意或對當事人權益無侵害等情形之一」」,同法第15條規定意旨「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蒐集或處理, 除特定目的外,尚須符合執行法定職務必要範圍內或經當事人書面同意或對當事人權益無侵害等情形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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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標題:
- 特定水土保持區劃定與廢止準則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1996-03-25
- 內容:
- 並非全區皆須劃定 為特定水土保持 區,為保障民眾權 益,爰有必要採劃 定範圍最小化之原 則,以落實水土保 持法第三條第五款 特定水土保持區劃 定之意旨,併定明 有亟需加強實施水 土保持之處理與維 護之地區,始劃定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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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標題:
- 水土保持法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1994-05-27
- 內容:
- 其立 法意旨在以回歸刑法一 體適用;惟經檢視仍應 為特別規定者,依刑法 第十一條特別法優先於 普通法之原則,仍宜定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