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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5-02-27
- 內容:
- 必要 時,中央主管機關得邀集相 關領域之學者、專家,組成 審議小組為之。必要 時,中央主管機關得邀集相 關領域之學者、專家,組成 審議小組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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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資料來源:
- 教育資源
- 發布日期:
- 2025-02-26
- 內容:
- 旨在推廣土石流防災業務相關之基本知識,以落實防救災工作;針對各級政府相關業務人員及水土保持相關從業人員,規劃此講習並邀請土石流防災相關領域專家及農村水保署相關人員擔任講師,使參與人員能獲得全面向及完整的防救業務知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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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資料來源:
- 教育資源
- 發布日期:
- 2025-02-26
- 內容:
- 旨在推廣土石流防災業務相關之基本知識,以落實防救災工作;針對各級政府相關業務人員及水土保持相關從業人員,規劃此講習並邀請土石流防災相關領域專家及農村水保署相關人員擔任講師,使參與人員能獲得全面向及完整的防救業務知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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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5-02-20
- 內容:
- 相關作業原則由本署訂定,將另案徵求推薦專家委員,經共識會議後即納入委員資料庫。 (a)為充實休區陪伴輔導師及相關領域專家學者資料庫,將廣邀專家自薦或單位推薦合適名單。 (b)本署將策辦陪伴輔導師共識培訓及定期回訓課程,建立陪伴輔導師資庫,提供地方政府媒合轄下休區推動組織,輔以相關領域專家學者,協助產業推動輔導或專業諮商需求,落實推動效益。相關原因之不適任或未依規定接受陪伴輔導師訓練等),並得依產業需求邀請相關領域專家學者共同進行產業推動輔導或專業諮商,輔導人次至少8人次/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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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資料來源:
- 重要資訊及成果
- 發布日期:
- 2025-02-20
- 內容:
- 陸續就114年度青年回鄉行動獎勵計畫39件新案進行21場次現勘作業,確認計畫預計施行之場域合法性,青年經營現況與提案計畫書相符程度,以評估獎勵額度,由專家委員依據現場狀況建議調整計畫方向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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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5-02-19
- 內容:
- 相關作業原則由本署訂定,將另案徵求推薦專家委員,經共識會議後即納入委員資料庫。 (a)為充實休區陪伴輔導師及相關領域專家學者資料庫,將廣邀專家自薦或單位推薦合適名單。 (b)本署將策辦陪伴輔導師共識培訓及定期回訓課程,建立陪伴輔導師資庫,提供地方政府媒合轄下休區推動組織,輔以相關領域專家學者,協助產業推動輔導或專業諮商需求,落實推動效益。相關原因之不適任或未依規定接受陪伴輔導師訓練等),並得依產業需求邀請相關領域專家學者共同進行產業推動輔導或專業諮商,輔導人次至少8人次/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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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5-02-18
- 內容:
- 受理申請後30日內完成初審作 業,邀請3名以上之專家學者及機關代表(農業部各區農業改良 場、 二、 複審作業:由本署邀集專家學者及農業部各區農業改良場等單 位代表辦理複審。 先修輔導結果經邀集3位專家學者及農業部各區農業改良場 等單位代表實勘檢核通過者,正式納入「田媽媽」農會邀請經營管理、行銷專業、餐飲料 理等專家學者,分區分級辦理診斷訪視、專業諮詢及陪伴輔導 等,架構如下:每場次以5-6名評鑑委員出席為原則,包含邀聘 之外聘專家學者2-3名、本署或分署代表、本部各區農業改良場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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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標題:
- 114年農村好藝計畫-申請須知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5-02-13
- 內容:
- 實地訪視:農村水保署得依個案需求邀請專家學者辦理現 地訪查,了解計畫具體執行項目及可行性,並做成紀錄供 徵選會議委員審核參考。 (四) 徵選會議:由農村水保署邀集專家學者辦理徵選會議進行 審查。農村水保署為掌握計畫進度及提升執行成效,於受補助計 畫執行期間,得邀請相關專家學者前往現場進行訪視及輔 導,受補助單位應派員參加,並配合檢具詳細資料供參, (六) 農村水保署得依專家學者訪視、查核結果,請受補助單位 予以調整計畫或改正,受補助單位應予以回應說明或配合 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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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標題:
- 農漁村能源自主-場域篇
- 資料來源:
- 農村再生
- 發布日期:
- 2025-02-10
- 內容:
- 🎯 ▍場域評估原則首先要符合三大原則:設置條件佳、合法建築優先、合法區位優先,歡迎使用線上評估表單由專家幫你評估👉詳見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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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資料來源:
- 性別平等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5-02-10
- 內容:
- 得視議題需要 遴聘社會公正 人士及性別平 等專家學者, 評核項目及考核基準 配分 上次(得視議題需要邀請本署相關單位主管 或署外學者專家列席。 (七)本小組委員均為無給職,但邀請與會之署外學者專家 得依規定支領出席費及交通費。修訂法律或施政 措施初期,應蒐集相關性別統計,諮詢性別平等專家 及不同性別者意見,於研擬期間,應辦理性別平等專 家學者程序參與並完成性別影響評估檢視表,針對不 同性別者之影響及受益程度進行評估檢討,並落實性 別平等策略納入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