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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9-15
- 內容:
- 工程名稱 現場會勘 勘 查 時 間 年月日 工程內容 勘查單位及人員 管理機關 地方主管機關(鄉、 鎮公所) 預估經費 千元 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 署 所在地區分署 規劃單位 工程座標 X Y 勘查意見 工程用地:土地無償提供) 地點位置圖 (手繪詳圖或標明長期水土保持計畫該項工程頁數) 管理機關 土地主管機關 土地關係人 技術可行性:( )可行,( )尚待研究 管理機關 審查委員 審查委員 審查委員 其他 其他 其他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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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
- 標題: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主管各項工程工期核算要點」修正為「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主管各項工程工期核算要點」並修正第一點、第三點及第九點附表一、附表二(如附件),並自中華民國112年8月1日生效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9-13
- 內容:
- (九) 建築或其他須申請勘驗之工程於期限內 提出申請勘驗後,俟主管機關派員勘 驗,致全部工程或要徑作業不能進行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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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9-12
- 內容:
- 如非屬 公務人員保障法之適用或準用對象,亦得向地方主管機關提出申訴。本署人員除可依第 五點申訴管道申訴外, 如非屬公務人員保障法 之適用或準用對象,亦 得向地方主管機關提出 申訴。 性騷擾行為人為雇主 時,本局人員除可依第 五點申訴管道申訴外, 如非屬公務人員保障法 之適用或準用對象,亦 得向地方主管機關提出 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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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9-12
- 內容:
- 例如直轄 市、縣(市) 政府主管機 關、本署所屬 各分署、當地 熟稔法律實務 者)理之機關或人 員(例如直轄 市、縣(市) 政府主管機 關、本局所屬 各分局、當地 熟稔法律實務 者) 六、農村再生計畫定有社 區公約者,主管機關 應優先補助。 六、農村再生計畫定有社 區公約者,主管機關 應優先補助。區公所)代表或協助爭議處理之機關 或人員(例如直轄市、縣(市)政府主管機關、本署所屬 各分署、當地熟稔法律實務者)列席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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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
- 資料來源:
- 預決算書及補助資訊
- 發布日期:
- 2023-09-05
- 內容:
- 督管理委員會指定為虛擬資產服務業的防 洗錢事務的主管機關,而涉及其他業務相關部分 (例如發展及交易糾紛)院必須審查通過稅式支出評估,並且業務主管機 關必須將稅式支出評估報告及公聽會會議紀錄 送交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及相關委員會,業務主管 機關屢次未依照前開辦法將相關資料與法案併 送交立法院(3 年虧損情況無法 改善,應詳加評估檢討,報由主管機關核處。」 鑑於政府轉投資家數及數額近年度皆趨增, 以達到政府監督效果,爰請行政院督導相關主管 機關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 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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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8-31
- 內容:
- (二) 其他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協調本部支援者。 三、支援項目: (一) 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有發生之虞時, (二)其他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 管機關協調本部支援者。 二、支援時機: (一)於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 害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 直轄市、縣(市)政府無法 因應災害處理, (二)其他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 管機關協調本會支援者。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修正 為農業部,本會修正為本 部,理由同修正名稱說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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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8-30
- 內容:
- 前二款宿舍修繕,應依文化資產主管機關核定之修繕 原則及文化資產保存相關法規辦理,結果 符合續住:□是□否不合續住原因訪查人單位主管機關首長 第十六點附件十一修正規定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職務宿舍檢查或其授權人員) 宿舍修繕應依文化資產主管機關核定之修繕原則及文化資產保存相關法規辦理,二、宿舍修繕應依文化資產主管機關核定之修繕原則及文化資產保存相關法規辦理,必要 第十九點附件十四修正規定農業部農村發展及借用人需修繕宿舍建築構造者,應依文化資產主管機關核定之修繕原則及 文化資產保存法等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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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8-29
- 內容:
- 農業部為使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審查農村再生計畫,得以 依循一致之標準作業程序,時確實瞭解農村社區之規劃過 程及發展情形,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得於辦理審查小組 會議時儘量同時辦理實地勘查,村再生計畫審核及監督辦法第十條規定,直轄市或縣(市) 主管機關審查農村再生計畫,應秉持協助、諮詢、 八、 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就審查小組委員所提意見,得以下列 原則辦理: (一) 九、 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將公開閱覽期間社區成年居民意 見,納入審查農村再生計畫之參考,並應於公開閱覽期間屆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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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3-08-24
- 內容:
- 1 依國有公用不動產收益原則第11點規定,國有公用不動產出租或利用,除因業務性質或機關需求,有提供多元服務之必要,且經主管機關同意者外,應於契約或申請書中明定,承租人或使用人不得再轉租或委託經營或與他人合作經營或再提供第三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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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8-17
- 內容:
- 本件經現勘審查符合補助基準及作業要點規定,但補助項目應依水土保持法規定擬 具簡易水土保持書報書送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定後,始得施作;後續將俟申請人檢附當 地主管機關核定函件後,予以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