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有64筆搜尋結果,共花費0.079秒
-
11.
- 標題:
- 建立富麗新農村
- 資料來源:
- 施政計畫
- 發布日期:
- 2024-10-22
- 內容:
- 作為後 續年度農村再生計畫之基礎,另勘選適當之農村社區,辦理農村再生建設先期規 劃,研擬整合性機能之整體實施計畫,並進行實施整備作業規劃。並擇期辦理審查,審核後通知申請單位依核定結果逐年 提報年報農村再生建設申請書。農村再生人力培育 由本會水土保持局及各分局,透過專業輔導團隊進行農村居民訪談,並蒐集農 村資源、瞭解社區屬性、居民對農村再生建設認識程度、未來發展構想及社區組 織運作情形,進行綜合分析並依據特質進行培訓課程之開發,並經由講座、研習 營、
-
12.
- 資料來源:
- 施政計畫
- 發布日期:
- 2024-10-22
- 內容:
- 本計畫98年辦理包含「農村再生建設先期規劃」、「參與式 農村居住環境綠美化」及「以補98年公務預算之不足,往後 99-101年則「農村再生建設先期規劃」回歸至「農村再生規劃」, 「參與式農村居住環境綠美化」以現有的農村社區整體建設為主,由「農村再生建設先期規 劃」、「參與式農村居住環境綠美化」預期績效指標及評估基準如下: (一)農村再生建設先期規劃64區。 (二)參與式農村居住環境綠美化420案。配合推動「農村再生條例」立法,辦理農村再生建設先期規 劃 說 明:辦理農村再生發展區先期規劃,
-
13.
- 標題:
- 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
- 資料來源:
- 施政計畫
- 發布日期:
- 2024-10-22
- 內容:
- 計畫主要辦理工作項目 (一)農村再生建設先期規劃 辦理農村再生建設先期規劃,進行土地利用調查與使用規劃、公共設施規劃與配置、土 地使用管理等事項,以利未來執行與推動農村再生時能因應整體農村發展之需要, 四、執行方法 (一)農村再生建設先期規劃 就已提報農村再生計畫之地區或歷年重點區,勘 選適當之農村社區及周圍地區,辦理農村再生建設先期規劃,研擬整合性機能使用之整 體實施計畫,並進行實施整備作業規劃。 五、執行單位 (一)農村再生建設先期規劃:由本局各分局執行。 (二)參與式農村居住環境綠美化:
-
14.
- 標題:
- 農村再生規劃
- 資料來源:
- 施政計畫
- 發布日期:
- 2024-10-22
- 內容:
- 農村建設成效調查分析及管考制度建立:農村再生建設對農村社區及其周 邊土地利用之影響評估、農村再生工程品質委託抽驗等。導向建構農村再生各計畫類型之功能及執行模式1,500千元、中苗社區農村再生計畫輔導機制2,500千 元、農村再生推動模式之政策研析及實證2,000千元、農村再生建設對農村社區及其周邊土地利用之影 響3,000千元、農村再生工程品質委託抽驗4,550千元、農村生活品質評定指標擬定1,500千元、
-
15.
- 標題:
- 農村再生整體發展計畫
- 資料來源:
- 農村再生
- 發布日期:
- 2024-10-22
- 內容:
- 為結合各部會力量共同促使農村再生工作更臻完善,未來將透過跨域合作平台及農村再生跨域合作示範計畫整合相關部會資源,在時間、空間面向共同投入,推動農村再生建設。
-
16.
- 資料來源:
- 農村再生
- 發布日期:
- 2024-10-22
- 內容:
- 衡量標準將依據「農村再生條例」規定,以實施農村再生 建設社區數累計值進行統計。
-
17.
- 資料來源:
- 廉政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10-22
- 內容:
- 農村再生政策方針農村再生政策方針 產業活化產業活化 年度農村再生建設計畫年度農村再生建設計畫年度農村再生建設計畫 農村再生總體計畫農村再生總體計畫農村再生總體計畫 直轄市、縣市政府直轄市、縣市政府 因此,執行農村再生時,財務計畫應朝向商業管理模式,
-
18.
- 資料來源:
- 廉政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10-22
- 內容:
- 農村再生條例立法精神 促進農村活化再生 建設富麗新農村 促進農村活化再生促進農村活化再生 建設富麗新農村建設富麗新農村 農村土地活化 圖2- 1農村再生條例立法精神 資料來源:農村再生政策方針農村再生政策方針 產業活化產業活化 年度農村再生建設計畫年度農村再生建設計畫年度農村再生建設計畫 農村再生總體計畫農村再生總體計畫農村再生總體計畫 直轄市、縣市政府直轄市、縣市政府 圖2- 3農村再生執行架構 資料來源:
-
19.
- 資料來源:
- 重要資訊及成果
- 發布日期:
- 2024-03-26
- 內容:
- 透過臺南署的農村再生建設與高雄市政府產業輔導及活動的整合,營造高雄市獨特的漁村風貌,引動更多的年輕人回鄉參與農村再生,激發對於故鄉產業文化保護的情感,
-
20.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14
- 內容:
- 水土保持及農路工程」及「農村再生建設工程」採用一致性之工務 處理,爰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委修正要點如下: 一、 因應納入「農村再生建設工程」,原「水土保持」工程文字修改為「另整合「水土保持及農路工程」及「農村再生建設工程」 應附設計圖說及相關資料。工程品質抽驗補充規定」使用全銜,另因納入「農村再生建設工 程」,「水土保持工程管考系統」修改為「工程管考系統」。 水理計算、經費概算 及工期等,無需者免 附;農村再生建設之 工程,應附設計平面 圖、縱斷面圖、橫斷面 圖、必要之立面圖及 重要大樣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