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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0-01-31
- 內容:
- 並經水土保持、土木、水利、大地工程或測量技師簽證。2.土壤有效深度:(1)同筆土地面積零點一公頃以下者鑽孔數至少一孔;小計 平方公尺 技師簽證: 查定日期 : 年 月 日 查定人員: 土壤 沖蝕 程度 母岩 性質 小計 平方公尺 技師簽證: 查定日期 : 年 月 日 查定人員: 科長: 組長: 署長: 查定單位: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 研商「 小計 平方公尺 技師簽證: 查定日期 : 年 月 日 查定人員: 科長: 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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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
- 標題:
- 水土保持計畫施工標示牌統一規定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9-12-11
- 內容:
- 自民國○○年○○月○○日至○○年○○月○○日 監造技師 電話 施工廠商 電話 工地負責人 電話 民眾通報專線 主管機關(監督管理機關 水土保持施工許可證 日期及文號 開工日期及 預定完工日期 自民國○○年○○月○○日至○○年○○月○○日 監造技師 電話 施工廠商 電話 工地負責人 電話 民眾通報專線 主管機關(單位) 電話 工程概要 概述基地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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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9-09-09
- 內容:
- 得以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代替水土保持計畫,經同法第六條及第六條之一之專業技師簽證後,由當地水土保持主管機關審核及監督實施。得以 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代 替水土保持計畫,經同法 第六條及第六條之一之 專業技師簽證後,由當地 水土保持主管機關審核 及監督實施。得 以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 代替水土保持計畫,經同 法第六條及第六條之一 之專業技師簽證後,由當 地水土保持主管機關審 核及監督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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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9-07-30
- 內容:
- 經同法第六條及第六條之一之專業技師簽證後,由當地水土保持主管機關審核及監督實施。變更建築物設備內容或位置者,得由建築師或相關專業技師依相關法令簽證負責,並函請主管建築機關備查,免依建築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申請變避難設施及消防設備等,仍應依法由建築師及專業工業技師等辦理,並依規定簽證負責。並應於申報開工時,檢具經建築師及專業工業技師設計簽證之工程圖樣、說明書及其他相關文件申請該管主管建築機關備查,經同法第 六條及第六條之一之專業 技師簽證後,由當地水土保 持主管機關審核及監督實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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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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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8-03-24
- 內容:
- 邀請水土保持、土木、水利及大地工程技師公會代表參與並提供專業意見,所需差旅費及出席費由本署相關經費支應。並要求水土保持義務人及承辦監造技師(無者免)備妥監造紀錄、臨時防災設施明細表、縣(市)政府、水土保持義務人及承辦監造技師(無者免)等;如涉及違反水土保持法或水土保持技術規範者,邀請水土保 持、土木、水利及大地工程 技師公會代表參與並提供 專業意見,所需差旅費及 出席費由本署相關經費支 應。邀請水土保 持、土木、水利及大地工程 技師公會代表參與並提供 專業意見,所需差旅費及 出席費由本署相關經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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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4-08-31
- 內容:
- 四、應由技師簽證而未簽證或簽證技師科別不符者。五、未依規定期限繳交審查費者。六、申請開發之土地,因有違反本法規定經主管機關裁處暫停開發申請,(專業技師簽證)第十三條 依本法第六條及第六條之一所為之簽證,應檢附技師證書、執業執照等影本;屬各級政府機關、公營事業機構及公法人自行興辦者,應檢附技師證書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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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3-07-31
- 內容:
- 二、管理機關: 三、承辦技師姓名:(不需技師簽證者,免填) 執業機構: 電話: 四、製作年月日。 二、管理機關: 代表人: 電話: 傳真: 三、承辦技師姓名: 執業機構: 電話: 住、居所: 電話: 傳真: 技師執業執照證書字號: 技師執業圖記及簽名: 當地省(市)技師公會會員證字號:(附執業執照及當地省 (市)技師公會會員證影本) 四、其他專業技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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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1-09-27
- 內容:
- 於招標公告訂定廠商「基本資格」,其原則如下:(一)技術服務類:技術服務類: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及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法人。(二)專業服務類:公私立大專院校、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及依法令得提供專業性服務之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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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1-09-14
- 內容: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應於十日內,邀集行政院九二一震災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內政部營建署、相關技師公會及權責單位辦理現場會勘,核定補助經費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