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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檢索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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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81.
    題:
    農業部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工作要點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0-01-31
    容:
    並經水土保持、土木、水利、大地工程或測量技師簽證。2.土壤有效深度:(1)同筆土地面積零點一公頃以下者鑽孔數至少一孔;小計 平方公尺 技師簽證: 查定日期 : 年 月 日 查定人員: 土壤 沖蝕 程度 母岩 性質 小計 平方公尺 技師簽證: 查定日期 : 年 月 日 查定人員: 科長: 組長: 署長: 查定單位: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 研商「 小計 平方公尺 技師簽證: 查定日期 : 年 月 日 查定人員: 科長: 組長:
  • 182.
    題:
    水土保持計畫施工標示牌統一規定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09-12-11
    容:
    自民國○○年○○月○○日至○○年○○月○○日 監造技師 電話 施工廠商 電話 工地負責人 電話 民眾通報專線 主管機關(監督管理機關 水土保持施工許可證 日期及文號 開工日期及 預定完工日期 自民國○○年○○月○○日至○○年○○月○○日 監造技師 電話 施工廠商 電話 工地負責人 電話 民眾通報專線 主管機關(單位) 電話 工程概要 概述基地面積、
  • 183.
    題:
    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森林火災寒害受災地區交通搶通或公共設施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09-09-09
    容:
    得以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代替水土保持計畫,經同法第六條及第六條之一之專業技師簽證後,由當地水土保持主管機關審核及監督實施。得以 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代 替水土保持計畫,經同法 第六條及第六條之一之 專業技師簽證後,由當地 水土保持主管機關審核 及監督實施。得 以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 代替水土保持計畫,經同 法第六條及第六條之一 之專業技師簽證後,由當 地水土保持主管機關審 核及監督實施。
  • 184.
    題:
    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森林火災寒害受災地區民眾安置或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09-07-30
    容:
    經同法第六條及第六條之一之專業技師簽證後,由當地水土保持主管機關審核及監督實施。變更建築物設備內容或位置者,得由建築師或相關專業技師依相關法令簽證負責,並函請主管建築機關備查,免依建築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申請變避難設施及消防設備等,仍應依法由建築師及專業工業技師等辦理,並依規定簽證負責。並應於申報開工時,檢具經建築師及專業工業技師設計簽證之工程圖樣、說明書及其他相關文件申請該管主管建築機關備查,經同法第 六條及第六條之一之專業 技師簽證後,由當地水土保 持主管機關審核及監督實 施。
  • 185.
    題:
    農業部山坡地保育利用管理工作績效考核小組設置要點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09-05-13
    容:
    (二)相關專業技師一人。(三)本部代表一人。(四)農村水保署代表一人。
  • 186.
    題: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抽查山坡地開發案件臨時防災措施執行計畫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08-03-24
    容:
    邀請水土保持、土木、水利及大地工程技師公會代表參與並提供專業意見,所需差旅費及出席費由本署相關經費支應。並要求水土保持義務人及承辦監造技師(無者免)備妥監造紀錄、臨時防災設施明細表、縣(市)政府、水土保持義務人及承辦監造技師(無者免)等;如涉及違反水土保持法或水土保持技術規範者,邀請水土保 持、土木、水利及大地工程 技師公會代表參與並提供 專業意見,所需差旅費及 出席費由本署相關經費支 應。邀請水土保 持、土木、水利及大地工程 技師公會代表參與並提供 專業意見,所需差旅費及 出席費由本署相關經費支
  • 187.
    題:
    水土保持計畫審核監督辦法(含本辦法所需書、表、文件之格式)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04-08-31
    容:
    四、應由技師簽證而未簽證或簽證技師科別不符者。五、未依規定期限繳交審查費者。六、申請開發之土地,因有違反本法規定經主管機關裁處暫停開發申請,(專業技師簽證)第十三條 依本法第六條及第六條之一所為之簽證,應檢附技師證書、執業執照等影本;屬各級政府機關、公營事業機構及公法人自行興辦者,應檢附技師證書影本。
  • 188.
    題:
    特定水土保持區長期水土保持計畫審核作業要點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03-07-31
    容:
    二、管理機關: 三、承辦技師姓名:(不需技師簽證者,免填) 執業機構: 電話: 四、製作年月日。 二、管理機關: 代表人: 電話: 傳真: 三、承辦技師姓名: 執業機構: 電話: 住、居所: 電話: 傳真: 技師執業執照證書字號: 技師執業圖記及簽名: 當地省(市)技師公會會員證字號:(附執業執照及當地省 (市)技師公會會員證影本) 四、其他專業技師:
  • 189.
    題: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委託服務作業程序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01-09-27
    容:
    於招標公告訂定廠商「基本資格」,其原則如下:(一)技術服務類:技術服務類: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及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法人。(二)專業服務類:公私立大專院校、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及依法令得提供專業性服務之法人。
  • 190.
    題:
    九二一重建地區山坡地住宅社區外圍水土保持設施補助作業要點(106.08.09停止適用)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01-09-14
    容: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應於十日內,邀集行政院九二一震災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內政部營建署、相關技師公會及權責單位辦理現場會勘,核定補助經費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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