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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1-09-14
- 內容:
- 五、有關申請補助修復坡地水土保持設施,應由社區管理委員會檢具申請書向縣或經縣政府授權之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未成立社區管理委員會者,由全體居民共同具名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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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1-07-25
- 內容:
- 須展延工期或因故停工、復工者,執行機關應根據承包商提出之申請書在契約期限內列舉事實理由,延期計算式、預定展延期限等自行核定。若因變更設計或其他正當理由,須展延工期或因故停工、復工者,執行機關應根據承包商提出之申請書在契約期限內列舉事實理由,延期計算式、預定展延期限等自行核定。若因變更設計或其他正當理由,須展延工期或因故停工、復工者,執行機關應根據承包商提出之申請書在契約期限內列舉事實理由,延期計算式、預定展延期限等自行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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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0-01-26
- 內容:
- 十八、申請推(挖)土機作業服務,應填具「推(挖)土機作業申請書」,並檢附「水土保持勘查結果通知書」或經主管機關核定之「水土保持計畫書」,向施工單位(本局所屬分局或該管縣市政府)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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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1999-12-15
- 內容:
- 十一、工程施工應在契約規定期限內完成,若因變更設計或其他正當理由,須展延工期或因故停工、復工者,執行機關應根據承包商提出之申請書在契約期限內列舉事實理由,延期計算式、預定展延期限等自行核定,第一、二類工程應副知本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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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1999-12-03
- 內容:
- 三、縣市政府或受託單位應請指定專人負責工程款相關帳務處理,撥款時應檢附「撥款申請書」(格式如附件二 / PDF檔 )及「××年度水土保持局輔辦××計畫工程款執行狀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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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1999-11-25
- 內容:
- 機密等級及保密期限:水土保持申請書件之機密文書等級及保密期限,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水土保持申請書件應先編號後,以密封(雙封套)分送審查委員及相關機關,並請審查委員攜帶與會。未能參加審查會議之審查委員,應將水土保持申請書件密封寄回。3.水土保持申請書件除相關機關歸檔外,應收回銷毀。(四) 保密切結:1.審查書件涉及機密文書之處理方式: (一)機密等級及保密期限:水土保持申請書件之機密文書等級及保密期限,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