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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1.
    題:
    農路設計規範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00-05-31
    容:
    二十一、工程規劃設計涉及應擬具水土保持計畫者,應依照水土保持法與其施行細則及水土保持計畫審核監督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 122.
    題: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工程採購契約(93.1.1停止適用)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00-01-10
    容:
    契約施工期間,廠商應遵照勞工安全衛生法及其施行細則、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勞動檢查法及其施行細則、危險性工作場所審查暨檢查辦法、勞動基準法及其施行細則、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等有關規定確實辦理,並隨時注意工地安全及水、火災之防範。四、工地環境清潔與維護:契約施工期間,廠商應切實遵守水污染防治法及其施行細則、空氣污染防制法、噪音管制法、廢棄物清理法等法令規定,隨時負責工地環境保護。
  • 123.
    題:
    水土保持法施行細則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1995-05-15
    容:
    水土保持法施行細則水土保持法施行細則第二十六條修正總說明 水土保持法施行細則(下稱本細則)於八十四年六月三十日訂定發 布,歷經七次修正,最後一次於一百零八年三月七日修正。並配合本會一百零九年五 月十三日農水保字第一○九一八六四八九九號令修正之山保條例施行 細則第十二條規定,落實查定辦理一次之原則,爰修正本細則第二十六 條。 水土保持法施行細則第二十六條修正條文對照表 修正條文現行條文說明第二十六條本法第二十 二條所稱山坡地超限利 用,指依山坡地保育利 用條例規定查定為宜林 地或加強保育地內,
  • 124.
    題:
    水土保持法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1994-05-27
    容:
    第八章 附 則(施行細則)第三十七條 本法施行細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輔導方案之擬定)第三十八條 為落實本法保育水土資源,減免災害之目的,主管機關應擬定輔導方案,並於五年內提出實施水土保持之成效報告。第三十八條之一 中華民國八十四年七月二日本法施行細則生效前,已依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核定尚未完工之水土保持計畫,得依原核定計畫繼續施工。
  • 125.
    題: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施行細則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1977-09-30
    容:
    非農業使用之山坡地:依水土保持法施行細則第十四條所核定之施工期限。(水土保持技術規範)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施行細則水土保持法施行細則第二十六條修正總說明 水土保持法施行細則(下稱本細則)於八十四年六月三十日訂定發 布,歷經七次修正,最後一次於一百零八年三月七日修正。並配合本會一百零九年五 月十三日農水保字第一○九一八六四八九九號令修正之山保條例施行 細則第十二條規定,落實查定辦理一次之原則,爰修正本細則第二十六 條。
  • 126.
    題:
    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分類標準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1977-09-30
    容:
    配合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施行細則第十二條於一百零九年五月 十三日之修正,中央或直轄市主管機關執行可利用限度查定分類作 業,二、配合山坡地保育利用條 例施行細則一百零九年 五月十三日修正發布, 該細則第十二條明定須 辦理查定者,以尚未劃 定使用分區或編定使用 地類別之土地為限,二、配合山坡地保育利用條 例施行細則一百零九年 五月十三日修正發布, 該細則第十二條明定須 辦理查定者,以尚未劃 定使用分區或編定使用 地類別之土地為限,爰 無須再於本條規範已編 定用地別且未查定者之
  • 127.
    題: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1976-04-29
    容:
    (施行細則)第三十八條 本條例施行細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施行日期)第三十九條 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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