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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檢索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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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1.
    題:
    107年度成果彙編集
    資料來源:
    教育資源
    發布日期:
    2019-05-20
    容:
    融入地方特色進行營造, 配合適當植栽、環境步道、意象造景,營造豐富動植物生態,讓附近 居民願意進入農塘展區空間改善及配電隔間調整強化、展區意象設計、民 眾等候系統及空間設計、民眾進行遊戲前之遊戲介紹區設計、卻缺乏相關的硬體建設,里內過去 所建立的地標與意象因凡納比颱風和莫拉克颱風的侵襲而遭受破壞,觀光無法發展,首先建立代表土石 流防災的意象,讓遊客能有個拍照的地點,進而瞭解大津里的過去的 災害歷史與探索大津的產 雨量筒意象實體 (四) 大鳥防災文化傳續 過往在颱風時容易停電,
  • 112.
    題:
    農業部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推動社區農村再生計畫審查及管考作業要點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7-12-18
    容:
    (6) 閒置空間再利用、意象塑造、環境綠美化及景觀維護等設施。(7) 人行步道、 (6) 閒置空間再 利用、意象 塑造、環境 綠美化及景 觀維護等設 施。 □閒置空間再利用、意象塑造、環境綠美 化及景觀維護等設施。 □人行步道、自行車道、社區道路、溝渠 及多功能廣場。 □閒置空間再利用、意象塑造、環境綠美化及 景觀維護等設施。 □人行步道、自行車道、社區道路、溝渠及多 功能廣場。 □閒置空間再利用、意象塑造、環境 綠美化及景觀維護等設施。 □人行步道、自行車道、社區道路、
  • 113.
    題:
    九十八年度富麗新農村建設研提注意事項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7-11-11
    容:
    (五)閒置空間再利用、意象塑造與環境綠美化及景觀維護等設施。(六)水土保持及防災設施。 (五)閒置空間再利用、意象塑造與環境綠美化及景觀維護等設施。 (六)水土保持及防災設施。 (五)閒置空間再利用、意象塑造與環境綠美化及景觀維護等設施。 (六)水土保持及防災設施。 (五)閒置空間再利用、意象塑造與環境綠美化及景觀維護等設施。 (六)水土保持及防災設施。
  • 114.
    題:
    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審核及管理監督辦法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7-10-12
    容:
    標示解說及入口意象設施 △ △ △ △ 1.使用面積不得超過四十五平方公尺。標示解說及入口意象設施 △ △ △ △ 1.使用面積不得超過四十五平方公尺。
  • 115.
    題:
    農村區域亮點計畫研提原則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6-12-29
    容:
    空間活化再利用、意象塑造、環境綠美化及景觀維護等設施。7.人行步道、自行車道、空間活化再利用、意象塑造、環境綠美化及景觀維護等設施。 7.人行步道、自行車道、社區道路、空間活化再利用、意象塑造、環境綠美化及景觀維護等設施。 7.人行步道、自行車道、社區道路、溝渠及多功能廣場。休憩設施 ˍˍ座 □平台 ˍˍ平方公尺 □意象 ˍˍ處 □牆面改善 ˍˍ平方公尺 □步道、棧道 長ˍˍ寬ˍˍ公尺 □自行車道 □空間活化再利用、意象塑造、環境綠美化及景觀維護等設施。 □人行步道、自行車道、
  • 116.
    題:
    農村再生條例施行細則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1-07-20
    容:
    五、人文意象及共同記憶之生活空間風貌。六、其他對農村文化保存及發展之特殊價值。
  • 117.
    題:
    年度農村再生執行計畫作業注意事項(106.1.1停止適用)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1-04-22
    容:
    6、閒置空間再利用、意象塑造、環境綠美化及景觀維護等設施。7、人行步道、自行車道、社區道路、溝渠及簡易平面停車場。 □屬閒置空間再利用、意象塑造、環境綠美化及景觀維護等設施者。 □屬人行步道、自行車道、社區道路、溝渠及簡易平面停車場者。 □ 屬 閒置空間再利用、意象塑造、環境綠美化及景觀維護等設施 者 。
  • 118.
    題:
    農村再生計畫審核及執行監督辦法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0-12-31
    容:
    以合法建築物及能增進農村社區整體景觀者為限,且農村社區就個別宅院整建之樣貌、色彩、材質、綠美化及範圍須達成共識;其範圍以農村社區入口或意象周邊、重要景觀軸線、主要地標地景周邊、具特色歷史建物周邊、特色街道兩側為限。
  • 119.
    題:
    農村再生條例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0-08-04
    容:
    六、閒置空間再利用、意象塑造、環境綠美化及景觀維護等設施。七、人行步道、自行車道、社區道路、溝渠及簡易平面停車場。
  • 120.
    題:
    九十九年度推動農村再生建設研提注意事項(102.2.22停止適用)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09-11-27
    容:
    窳陋地區改善、意象塑造及閒置空間再利用。5. 公廁設施、涼亭設施、眺望設施、標示解說設施、登山及健行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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