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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7-01-04
- 內容:
- 4、如設置工作台有困難時,應採取張掛安全網、施工者使用安全帶等防止人員因墜落落而遭致危險之措施,使用安全帶時,應設置足夠強度之必要裝置或安全母索,供安全帶鉤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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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4-08-31
- 內容:
- 變更水土保持設施之材料、設計強度、型式、內部配置、構造物斷面及通水斷面。降雨頻率與降雨強度分析。 2.開發前、中、後之逕流係數估測。 3.降雨頻率與降雨強度分析。 2.開發前、中、後之逕流係數估測。 3.降雨頻率與降雨強度分析。 2.開發前、中、後之逕流係數估測。 3.降雨頻率與降雨強度分析。 2.開發前、中、後之逕流係數估測。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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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1-01-08
- 內容:
- (六)混凝土構造物如抗壓強度判定為不合格時,得應廠商申請複驗一次,惟其餘部份須密集抽驗,本補充規定附抽驗要領及容許標準表(附件一)、早期鑽心強度不同齡期查核表(附件二)及工程品質抽驗缺失改善對策與追蹤表( 混凝土抗壓強度 任選混凝土鑽心試體:混凝土數量1000m3以下至少鑽心取樣一次,每個試體皆應於規定之齡期試驗其混凝土規定抗壓強度(fc`)。 混凝土鑽心試體:3個試體混凝土抗壓強度之平均值不低於設計混凝土抗壓強度85%及單一值不低於設計混凝土抗壓強度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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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 標題:
- 農路設計規範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0-05-31
- 內容:
- 水泥混凝土路面之混凝土二十八天抗壓強度不得低於三百五十kgf/cm2,另因應高山偏遠地區運輸困難,因應實務運作增加水泥混凝 土路面設計厚度達十八公分(含)以上,得使用強度二百一十kgf /cm2之水泥混凝土。 (四) 水泥混凝土路面之混 凝土二十八天抗壓強 度不得低於三百五十 kgf/cm2,另因應高山 偏遠地區運輸困難,得 使用二百八十kgf/ cm2之水泥混凝土。四) 水泥混凝土路面之混 凝土二十八天抗壓強 度不得低於三百五十 kgf/c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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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1998-06-08
- 內容:
- (三)構造物混凝土抗壓強度之判定:同一混凝土構造物任何三處或三個試驗抗壓強度之平均值,如不小於規定抗壓強度之百分之八十五,且無單一處或單一試體之試驗抗壓強度小於規定抗壓強度之百分之七十五者,認為合格。(四)本會及計畫主辦機關如為充分瞭解整個工程之品質,擴大抽 驗作業範圍,或工程、計畫執行單位為執行第八點第二款之追蹤鑽心抽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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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 標題:
- 水土保持技術規範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1996-08-06
- 內容:
- 調查與分析第 16 條(降雨強度推估)降雨強度之推估值,不得小於下列無因次降雨強度公式之推估值: T I t I :重現期距T年,降雨延時t分鐘之降雨強度(公釐/小時), 重現期距二十五年,降雨延時六十分鐘之降雨強度(公釐/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