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有15筆搜尋結果,共花費0.103秒
-
1.
- 資料來源:
- 預決算書及補助資訊
- 發布日期:
- 2025-02-20
- 內容:
- 原始憑證未送委託機關,即先以領據列報者、請於備註欄註明委託機關核准文號:如為104年度以前原始憑證未送審,則請註明審計機關核准文號。
-
2.
- 標題:
- 113年度12月份會計月報
- 資料來源:
- 會計月報
- 發布日期:
- 2025-02-11
- 內容:
- 應建立控管及審核機制,並將 審核結果紀錄於次年6月底前函送該管審計機關。481,869 三、本表請每半年填列至每年6及12月底之資料,並請附加於會計月報送審計機關;如因代辦、委託案件 數量太多,未及於會計月報附送,請於會計月報編送當月底前將相關資料以電子檔案形式函送審計機關。
-
3.
- 資料來源:
- 手冊及圖書
- 發布日期:
- 2024-10-24
- 內容:
- 產管理機關填具財產毀損報 廢單及相關文件送審計機關 核定辦理。該設施經報廢後, 不再以財產列管,依一定金額 百分比劃分 核定權責劃分 審計機關主管機關經管機關 超過使用年限必須報廢 未達百分之五十施行細則第四十條第一項規定,報 經主管機關核定轉送該管審計機關審核同意備查後,始得依各級政府所定財 產、故而致損失之案件,除個別特殊事項,徵得該管審計機關同意者外,不得依據本表 之程序辦理,應依審計法施行細則第四十一條規定加予切實調查,並檢具處理意見 轉請該管審計機關審核。 四、國防部主管作戰及空投損失之範圍,
-
4.
- 資料來源:
- 預決算書及補助資訊
- 發布日期:
- 2024-09-09
- 內容:
- 各機關執行歲出分配預算 遇經費有不足時,應報請上級主管機關核定,轉 請中央主計機關備案,始得支用第一預備金,並 由中央主計機關通知審計機關及中央財政主管 機關。
-
5.
- 標題:
- 113年度6月份會計月報
- 資料來源:
- 會計月報
- 發布日期:
- 2024-07-16
- 內容:
- 學校或民間團體,應建立控管 及審核機制,並將審核結果紀錄於次年6月底前函送該管審計機關。 臺南市政府水 利局 屏東縣政府 6,479,719 三、本表請每半年填列至每年6及12月底之資料,並請附加於會計月報送審計機關;如 因代辦、委託案件數量太多,未及於會計月報附送,請於會計月報編送當月底前將相關 10,244,719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 中華民國112年01月01日至113年06月30日
-
6.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9-22
- 內容:
- 理機關填具財產毀損報廢單及相關文件送審計機關 核定辦理。該設施經報廢後,不再以財產列管,依一定金額 百分比劃分 核定權責劃分 審計機關 主管機關 經管機關 超過使用年限必須報廢 未達百分之五十其施行細則第四十條第一項規定,報經主管機關核定轉 送該管審計機關審核同意備查後,始得依各級政府所定財產、因其他意外事故而致損失 之案件,除個別特殊事項,徵得該管審計機關同意者外,不得依據本表之程序辦理,施行細則第四十一條規定加予切實調查,並檢具處理意見轉請該管審計機關審核。
-
7.
- 資料來源:
- 會計月報
- 發布日期:
- 2023-02-15
- 內容:
- 學校或民間團體,應建立控管及審核機制,並 將審核結果紀錄於次年6月底前函送該管審計機關。 說明: 三、本表請每半年填列至每年6及12月底之資料,並請附加於會計月報送審計機關;如因代辦、委託案件 數量太多,未及於會計月報附送,請於會計月報編送當月底前將相關資料以電子檔案形式函送審計機 編製日期:
-
8.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管理機關填具財產毀損報廢單及相關文件送審計機關核定辦理。 該設施經報廢後,不再以財產列管, 百分比劃分 核定權責劃分 審計機關主管機關經管機關 超過使用年限 必須報廢 未達50% 核定或其他意外事故而致損失之報損報毀案件,除個別特殊事項, 徵得審計機關同意者外,不得依據本表之程序辦理,應依照審計 法施行細則第四十一條之規定加予切實調查,並檢具處理意見轉 請審計機關審核。 4.已屆保存年限之銷毀,應函報原補(捐)助 機關轉請審計機關同意。如遇有提前銷毀,或有毀損、滅 失等情事時,應敘明原因及處理情形,
-
9.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本條例所列預算之執行,審計機 關應依法辦理審計。 審計機關審核各機關依本條例辦 理之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如發現因公 務人員違法失職而致工程進度未達預 定進度百分之八十時,應將執行機關 首長及相關主管移送監察院調查懲 處。
-
10.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應由 財產管理機關填具財產毀損 報廢單及相關文件送審計機 關核定辦理。該設施經報廢 後,不再以財產列管,一定金額」 百分比劃分 核定權責劃分 審計機關 主管機關 經管機關 超過使用年限必須報廢 未達50% 核定 50%以上毀損或其他意外事故 而致損失之報損報毀案件,除個別特殊事項,徵得審計機關同意者外,不得依據本 表之程序辦理,應依照審計法施行細則第四十一條之規定加予切實調查,並檢具處 理意見轉請審計機關審核。 4. 國防部主管作戰及空投損失之範圍,平時僅指武器、裝備彈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