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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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署組織:
本署置署長、副署長、主任秘書,總工程司,設有農村規劃、農村建設、產業發展及休閒、保育治理、坡地管理、減災監測等6個業務組,並設秘書室、人事室、主計室、政風室等4個行政單位;轄下設有6個附屬機關,分別為臺北分署、臺中分署、南投分署、臺南分署、臺東分署及花蓮分署,各分署下設農村營造、農村建設、防災調查、治理工程等4個業務科及秘書室、主計室、人事室,臺東分署,花蓮分署為人事管理員等行政單位。
二、本署編制:
本署編制員額為199人,所屬6個分署共為267人(臺北分署50人、臺中分署50人、南投分署51人、臺南分署50人、臺東分署33人、花蓮分署33人)總計466人。
三、本署組織架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