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碳總量管制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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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碳總量管制目標-循序推動淨零排放
總量管制
訂定基準年碳排放量(2020及2021年碳排平均)
水保28萬tonCO2e、農村4.7萬tonCO2e
規劃2040年減少工程溫室氣體排放50%

落實減碳計算
工程碳管理及碳排量追蹤控管
訂定工程碳排上限
依據工程類型碳排放係數,結合物價指數及年度目標,計算個案工程碳排上限。
減碳管理及追蹤控管
減碳作法:朝向減量、循環、增匯和綠趨勢4大面向減碳。
減碳管理:工程由規劃設計、材料、施工、維管至廢棄全生命週期,進行減碳管理。
減碳管制:輔導分署落實審核、追蹤與總量管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