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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12年】
    資料來源:
    手冊及圖書
    發布日期:
    2024-10-24
    容:
    五、飼養牲畜、養殖水產物或種植植 物。 六、排放不符水污染防制主管機關放 流水標準之污水。 六、種植、採伐植物、飼養牲畜或養 殖水產物。 七、其他妨礙灌溉設施安全之行為。第 七十八條之三第一項第五款規 定,種植或採伐植物、飼養牲 畜、養殖水產物、圍築魚塭、插、 吊蚵或其他養殖行為。違反第六十三條之三第一項第六 款規定,種植、採伐植物、飼養 牲畜或養殖水產物
  • 2.
    題:
    農業部113年度補助科技計畫申請作業期程公告
    資料來源:
    最新消息
    發布日期:
    2023-10-06
    容:
    養殖水產物禁用之殺菌劑(如孔雀 石綠、結晶紫)、b.大豆燕麥等作物的除草劑殘留、c.
  • 3.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5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五、飼養牲畜、養殖水產物或種植植 物。 316 水利法 六、排放不符水污染防制主管機關放 六、種植、採伐植物、飼養牲畜或養 殖水產物。 七、其他妨礙灌溉設施安全之行為。七十八條之三第一項第五款規 定,種植或採伐植物、飼養牲畜、 養殖水產物、圍築魚塭、插、吊 蚵或其他養殖行為者。反第六十三條之三第一項第六 款規定,種植、採伐植物、飼養 牲畜或養殖水產物。 五、飼養牲畜、養殖水產物或種植植物。 六、排放不符水污染防制主管機關放流水標準之污水。
  • 4.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4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五、飼養牲畜、養殖水產物或種植植物。 六、排放不符水污染防制主管機關放流水標準之污水。 六、種植、採伐植物、飼養牲畜或養殖水產物。 七、其他妨礙灌溉設施安全之行為。第七十八條之一第六款、第七十八條之三第一項第五款規定,種植或採伐植物、飼養牲畜、養殖水產物、圍築魚塭、插、吊蚵或其他養殖行為者。 二、違反第六十三條之三第一項第六款規定,種植、採伐植物、飼養牲畜或養殖水產物
  • 5.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2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五、飼養牲畜、養殖水產物或種植植 物。 六、排放不符水污染防制主管機關放 流水標準之污水。 六、種植、採伐植物、飼養牲畜或養 殖水產物。 七、其他妨礙灌溉設施安全之行為。七十八條之三第一項第五款規 定,種植或採伐植物、飼養牲畜、 養殖水產物、圍築魚塭、插、吊 蚵或其他養殖行為者。反第六十三條之三第一項第六 款規定,種植、採伐植物、飼養 牲畜或養殖水產物。 五、飼養牲畜、養殖水產物或種植植 物。 六、排放不符水污染防制主管機關放 流水標準之污水。
  • 6.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7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五、飼養牲畜、養殖水產物或種植植 物。 六、排放不符水污染防制主管機關放 316 水利法 流水標準之污水。 六、種植、採伐植物、飼養牲畜或養 殖水產物。 七、其他妨礙灌溉設施安全之行為。第 七十八條之三第一項第五款規 定,種植或採伐植物、飼養牲畜、 養殖水產物、圍築魚塭、插、吊 蚵或其他養殖行為者。違反第六十三條之三第一項第六 款規定,種植、採伐植物、飼養 牲畜或養殖水產物
  • 7.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9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五、飼養牲畜、養殖水產物或種植植 物。 六、排放不符水污染防制主管機關放 362 水利法 流水標準之污水。 六、種植、採伐植物、飼養牲畜或養 殖水產物。 七、其他妨礙灌溉設施安全之行為。第 七十八條之三第一項第五款規 定,種植或採伐植物、飼養牲畜、 養殖水產物、圍築魚塭、插、吊 蚵或其他養殖行為者。違反第六十三條之三第一項第六 款規定,種植、採伐植物、飼養 牲畜或養殖水產物
  • 8.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10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五、飼養牲畜、養殖水產物或種植 植物。 六、排放不符水污染防制主管機關 放流水標準之污水。 六、種植、採伐植物、飼養牲畜或 養殖水產物。 七、其他妨礙灌溉設施安全之行為。第七十八條之三第一項第 五款規定,種植或採伐植物、 飼養牲畜、養殖水產物、圍築魚 塭、插、吊蚵或其他養殖行為。違反第六十三條之三第一項第 六款規定,種植、採伐植物、 飼養牲畜或養殖水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