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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標題:
- 陡坡地崩塌災害防治法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2-09-28
- 內容:
- 前項指定為達成本法目的所需要之最小限度範圍。 3. 都道府縣首長 進行第一項指定時,必須依國土交通部令之規定公佈該陡坡地崩塌危險區域, 前項指定為達成本法目的所需要之最小限度範圍。 3. 都道府縣首長進行第一項指定時,必須依國土交通部令之規定公佈該陡坡地崩塌危險區域,同時必須通知其主旨給相關市町村長。 前項指定為達成本法目的所需要之最小限度範圍。 3. 都道府縣首長進行第一項指定時,必須依國土交通部令之規定公佈該陡坡地 崩塌危險區域,同時必須通知其主旨給相關市町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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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標題:
- 森林法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2-09-28
- 內容:
- 定施業要件所規定林木採伐方法,且不超過該所定採伐限度範圍內,進行擇伐之林木採伐(只限於人工造林相關之森定施業要件所規定立木採伐方法,且不超過該規定採伐限度範圍內,進行間伐之立木採伐者,除了第三十四條第一項第林而受益之地方公共團體及其他相關者,於其所受益之限度範圍內,得命令其支付前條規定之必須補償金額之全部或一施業要件所規定林木採伐方法,且不超過該所定 採伐限度範圍內,進行擇伐之林木採伐(只限於人工造林相關之森林施業要件所規定立木採伐方法,且不超過該 規定採伐限度範圍內,進行間伐之立木採伐者,除了第三十四條第一項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