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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12年】
    資料來源:
    手冊及圖書
    發布日期:
    2024-10-24
    容:
    652 區域計畫法 第四章 區域開發建設之推動 第十八條 中央、直轄市、縣 ( 二、有關區域開發建設事業計畫之建 議事項。 三、有關個別開發建設事業之協調事 項。 四、有關籌措區域公共設施建設經費 之協助事項。 五、有關實施區域開發建設計畫之促 進事項。 六、其他有關區域建設推行事項。 依前項但書規定辦理變更編定 者,應於開發建設時,依核定水土保 持計畫內容完成必要之水土保持處理 及維護。
  • 2.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5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第四章 區域開發建設之推動 第十八條 中央、直轄市、縣 (市) 主 管機關為推動區域計畫之實施及區 二、有關區域開發建設事業計畫之建 議事項。 三、有關個別開發建設事業之協調事 項。 四、有關籌措區域公共設施建設經費 之協助事項。 五、有關實施區域開發建設計畫之促 進事項。 六、其他有關區域建設推行事項。 第四章 區域開發建設之推動 第二十二條 各級主管機關得視需要, 依本法第十八條規定,聘請有關人員 設置區域建設推行委員會,辦理本法 第十九條規定之任務,
  • 3.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4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依前項但書規定辦理變更編定者,應於開發建設時,依核定水土保持計畫內容完成必要之水土保持處理及維護。 第四章 區域開發建設之推動 第十八條 中央、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為推動區域計畫之實施及區域公共 二、有關區域開發建設事業計畫之建議事項。 三、有關個別開發建設事業之協調事項。 四、有關籌措區域公共設施建設經費之協助事項。 五、有關實施區域開發建設計畫之促進事項。 六、其他有關區域建設推行事項。
  • 4.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2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依前項但書規定辦理變更編定 者,應於開發建設時,完成必要之水 土保持處理及維護。 第四章 區域開發建設之推動 第十八條 中央、直轄市、縣 (市) 主 管機關為推動區域計畫之實施及區域 二、有關區域開發建設事業計畫之建 議事項。 三、有關個別開發建設事業之協調事 項。 四、有關籌措區域公共設施建設經費 之協助事項。 五、有關實施區域開發建設計畫之促 進事項。 六、其他有關區域建設推行事項。
  • 5.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7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第四章 區域開發建設之推動 第十八條 中央、直轄市、縣 (市) 主 管機關為推動區域計畫之實施及區 二、有關區域開發建設事業計畫之建 議事項。 三、有關個別開發建設事業之協調事 項。 四、有關籌措區域公共設施建設經費 之協助事項。 五、有關實施區域開發建設計畫之促 進事項。 六、其他有關區域建設推行事項。 依前項但書規定辦理變更編定 者,應於開發建設時,依核定水土保持 計畫內容完成必要之水土保持處理及 維護。
  • 6.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9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第四章 區域開發建設之推動 第十八條 中央、直轄市、縣 (市) 主 管機關為推動區域計畫之實施及區 二、有關區域開發建設事業計畫之建 議事項。 三、有關個別開發建設事業之協調事 項。 四、有關籌措區域公共設施建設經費 之協助事項。 五、有關實施區域開發建設計畫之促 進事項。 六、其他有關區域建設推行事項。 依前項但書規定辦理變更編定 者,應於開發建設時,依核定水土保持 計畫內容完成必要之水土保持處理及 維護。
  • 7.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10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第四章 區域開發建設之推動 第十八條 中央、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為推動區域計畫之實施及 二、有關區域開發建設事業計畫之 建議事項。 三、有關個別開發建設事業之協調 事項。 四、有關籌措區域公共設施建設經 費之協助事項。 五、有關實施區域開發建設計畫之 促進事項。 六、其他有關區域建設推行事項。 依前項但書規定辦理變更編定 者,應於開發建設時,依核定水土 保持計畫內容完成必要之水土保持 處理及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