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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12年】
    資料來源:
    手冊及圖書
    發布日期:
    2024-10-24
    容:
    但中央目 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為重大建設計畫 所需之臨時性設施,經徵得使用地之 中央主管機關及有關機關同意後,得 核准為臨時使用。但依第十五條第一 項規定辦理之案件,經興辦事業計畫 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屬重大 建設計畫且有迫切需要,於取得區域 計畫擬定機關同意後,得先申請土地 使用分區之異動登記。
  • 2.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5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但中央目 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為重大建設計畫 所需之臨時性設施,經徵得使用地之 中央主管機關及有關機關同意後,面積零點 三公頃以下之戶外球類運動場及運動 訓練設施、政府重大建設計畫所需之 臨時性設施。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為重大建設計畫所需之臨時性設施,經徵得使用地之中央主管機關及有關機關同意後,得核准為臨時使用。面積零點三公頃以下之戶外球類運動場及運動訓練設施、政府重大建設計畫所需之臨時性設施。
  • 3.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4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為重大建設計畫所需之臨時性設施,經徵得使用地之中央主管機關及有關機關同意後,得核准為臨時使用。社會福利事業設施、幼兒園、加油(氣)站(含汽車定期檢驗設施)、面積零點三公頃以下之戶外球類運動場及運動訓練設施、政府重大建設計畫所需之臨時性設施。
  • 4.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2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但中央目 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為重大建設計畫 所需之臨時性設施,經徵得使用地之 中央主管機關及有關機關同九日至八十五年五月二十五日前業經 行政院核定之重大建設計畫,其工程 用地範圍內非都市土地之甲種、零點三公頃以下之戶外球 類運動場及運動訓練設施、政府重大 建設計畫所需之臨時性設施。但中央目 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為重大建設計畫 所需之臨時性設施,經徵得使用地之 中央主管機關及有關機關同意後,九日至八十五年五月二十五日前業經 行政院核定之重大建設計畫,其工程 用地範圍內非都市土地之甲種、乙種 或丙種建築用地因徵收被拆除
  • 5.
    題:
    農村再生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3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含 汽車定期檢驗設施)、面積零點三公頃以下之 戶外球類運動場及運動訓練設施、政府重大建 設計畫所需之臨時性設施。汽車駕駛訓練場、利事業設施、幼兒園、加油(氣)站(含 汽車定期檢驗設施)、面積零點三公頃以下之戶外球類運動場及運動訓練設施、政府重大建設計畫所需之臨時性設施。
  • 6.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7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但中央目 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為重大建設計畫 所需之臨時性設施,經徵得使用地之 中央主管機關及有關機關同意後,得 核准為臨時使用。但依第十五條第一 項規定辦理之案件,經興辦事業計畫 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屬重大 建設計畫且有迫切需要,於取得區域 計畫擬定機關同意後,得先申請土地 使用分區之異動登記。
  • 7.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9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但中央目 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為重大建設計畫 所需之臨時性設施,經徵得使用地之 中央主管機關及有關機關同意後,得 核准為臨時使用。但依第十五條第一 項規定辦理之案件,經興辦事業計畫 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屬重大 建設計畫且有迫切需要,於取得區域 計畫擬定機關同意後,得先申請土地 使用分區之異動登記。
  • 8.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10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但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為重大 建設計畫所需之臨時性設施,經徵 得使用地之中央主管機關及有關機 關同意後,得核准為臨時使用。但依第 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辦理之案件,經 興辦事業計畫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 機關認定屬重大建設計畫且有迫切 需要,於取得區域計畫擬定機關同 意後,得先申請土地使用分區之異 動登記。
  • 9.
    題:
    「農村新風貌」計畫補助作業要點(93.12.31停止適用)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00-11-06
    容:
    一○ 合計 一○○ 十、補助原則 (一)計畫符合「財政收支劃分法」第三十條規定,效益涵蓋面廣,且具整體性之計畫項目,或具有示範性作用之重大建設計畫,或因應中央重大政策或建設者等為優先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