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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資料來源:
- 手冊及圖書
- 發布日期:
- 2024-10-24
- 內容:
- 第四十八條之一 為獎勵私人或團體長 期造林,政府應設置造林基金;其基 金來源如下︰ 一、由水權費提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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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為獎勵私人或團體長 期造林,政府應設置造林基金;其基 金來源如下︰ 一、由水權費提撥。應即繳入中央主管機關所設置之 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專戶儲存應用。 山坡地開發利用案件涉及農業用 地變更回饋金案件,餘二分之一存 入中央主管機關設置之林務發展及造 林基金。 第八條 山坡地之開發利用,有下列情 形之一者,已依森林法第四十八條之一第一 項第一款、第四款提撥造林基金。 三、由中央、地方各級政府機關及學 校興辦。第四十八條之一 為獎勵私人或團體長期造林,政府應設置造林基金;其基金來源如下︰ 一、由水權費提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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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應即繳入中央主管機關所設置之 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專戶儲存應用。 山坡地開發利用案件涉及農業用餘二分之一存 入中央主管機關設置之林務發展及造 林基金。 第八條 山坡地之開發利用,有下列情 形之一者,已依森林法第四十八條之一第一 項第一款、第四款提撥造林基金。 三、由中央、地方各級政府機關及學 校興辦。應即繳入中央主管機關所設置之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專戶儲存應用。 山坡地開發利用案件涉及農業用地變更回饋金案件,餘二分之一存入中央主管機關設置之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 第八條 山坡地之開發利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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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應即繳入中央主管機關所設置之 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專戶儲存應用。 山坡地開發利用案件涉及農業用餘二分之一存 入中央主管機關設置之林務發展及造 林基金。 第八條 山坡地之開發利用,有下列情 形之一者,已依森林法第四十八條之一第一 項第一款、第四款提撥造林基金。 三、由中央、地方各級政府機關及學 校興辦。第四十八條之一 為獎勵私人或團體長 期造林,政府應設置造林基金;其基 金來源如下︰ 一、由水權費提撥。第四十八條之一 為獎勵私人或團體長 期造林,政府應設置造林基金;其基 金來源如下︰ 一、由水權費提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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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林務發展及 造林基金、漁產平準基金、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基金及 農村再生基金七個 五、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收入。 六、漁產平準基金收入。 七、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基金收入。 四、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支出。 五、漁產平準基金支出。 六、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基金支出。漁業發展基金、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漁產平準基金、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基金及農村再生基金七個基金, 五、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收入。 六、漁產平準基金收入。 七、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基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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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第四十八條之一 為獎勵私人或團體長 期造林,政府應設置造林基金;其基 金來源如下︰ 一、由水權費提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