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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9-01
- 內容:
- 訊科負責列冊,並依資安法規定,指定本署之資安聯絡 人 辦理通報資安事件或進行結案等相關事宜。 本署資訊科接獲事件通知後,應由本署資安聯絡人 至國家資通 安全通報應變網站進行通報作業。彙總個資或資安事件之完成處理結果與檢討, 並送資安聯絡人至通報應變網站通報結案。由資訊科負 責列冊,並依資安法規 定,指定本署之資安聯 絡人辦理通報資安事 件或進行結案等相關 事宜。並依國家資通 安全通報應變作業綱 要規定,指定本局之資 安聯絡人辦理通報資 安事件或進行結案等 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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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8-01-31
- 內容:
- 由資訊科負責列冊,並依資安法規定,指定本署之資安聯絡 人辦理通報資安事件或進行結案等相關事宜。 本署資訊科接獲事件通知後,應由本署資安聯絡人至國家資通 安全通報應變網站進行通報作業。彙總個資或資安事件之完成處理結果與檢討,並送資安聯絡人至通報應變網站通報結案。由資訊科負 責列冊,並依資安法規 定,指定本署之資安聯 絡人辦理通報資安事 件或進行結案等相關 事宜。並依國家資通 安全通報應變作業綱 要規定,指定本局之資 安聯絡人辦理通報資 安事件或進行結案等 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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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3-01-02
- 內容:
- 前項事件涉及電子資訊處理者,資訊科接獲通報後,應交由本局資通安全處理小組之資安聯絡人員,上網通報至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緊急應變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