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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12年】
    資料來源:
    手冊及圖書
    發布日期:
    2024-10-24
    容:
    第二十九條 民眾發現災害或有發生災 害之虞時,應即主動通報消防或警察 單位、村(里)長或村(里)幹事。
  • 2.
    題:
    修正「土石流防災疏散避難作業規定」,並將名稱修正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防災疏散避難作業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04-10
    容:
    管制交通:請 警 察 單位協助警戒區域管制、維 持救災路線暢通,並設置標 誌管制通行。 為符合現況災防時令,第五款第八目管制交通權責將原「警察單位」修正為「警政單位」。
  • 3.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5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民眾發現災害或有發生災害 之虞時,應即主動通報消防或警察單 位、村 (里) 長或村 (里) 幹事。 管制交通:請警察單位協助 警戒區域管制、維持救災路 線暢通,並設置標誌管制通 行。 第三十條 民眾發現災害或有發生災害之虞時,應即主動通報消防或警察單位、村 (里) 長或村 (里) 幹事。 管制交通:請警察單位協助警戒區域管制、維持救災路線暢通,並設置標誌管制通行。
  • 4.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4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管制交通:請警察單位協助 警戒區域管制、維持救災路 線暢通,並設置標誌管制通 行。 管制交通:請警察單位協助警戒區域管制、維持救災路線暢通,並設置標誌管制通行。 第二十九條 (刪除) 第三十條 民眾發現災害或有發生災害之虞時,應即主動通報消防或警察單位、村 (里) 長或村 (里) 幹事。
  • 5.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2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管制交通:請警察單位協助 警戒區域管制、維持救災路 線暢通,並設置標誌管制通 行。民眾發現災害或有發生災害 之虞時,應即主動通報消防或警察單 位、村 (里) 長或村 (里) 幹事。 管制交通:請警察單位協助 警戒區域管制、維持救災路 線暢通,並設置標誌管制通 行。第三十條 民眾發現災害或有發生災害 之虞時,應即主動通報消防或警察單 位、村 (里) 長或村 (里) 幹事。 管制交通:請警察單位協助警戒區域管制、維持救災路線暢通,並設置標誌管制通行。
  • 6.
    題:
    水土保持手冊【出版年份94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由於電器捕魚的方法屬於管制項目,必須特別向主管機 關申請,同時每次採集時也需要向各地警察單位報備,更因為電魚屬於 危險工作,必須請當地有經驗的人協助辦理以策安全。
  • 7.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7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管制交通:請警察單位協助 警戒區域管制、維持救災路 線暢通,並設置標誌管制通 行。 第二十九條 (刪除) 第三十條 民眾發現災害或有發生災害 之虞時,應即主動通報消防或警察單 位、村 (里) 長或村 (里) 幹事。
  • 8.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9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管制交通:請警察單位協助 警戒區域管制、維持救災路 線暢通,並設置標誌管制通 行。 第二十九條 (刪除) 第三十條 民眾發現災害或有發生災害 之虞時,應即主動通報消防或警察單 位、村 (里) 長或村 (里) 幹事。
  • 9.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10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管制交通:請警察單位協 助警戒區域管制、維持救 災路線暢通,並設置標誌 管制通行。 第二十九條 (刪除) 第三十條 民眾發現災害或有發生災 害之虞時,應即主動通報消防或警 察單位、村 (里) 長或村 (里) 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