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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資料來源:
- 手冊及圖書
- 發布日期:
- 2024-10-24
- 內容:
- 第七條 中央災害防救會報置召集人、 副召集人各一人,分別由行政院院長 、副院長兼任;委員若干人,由行政 院院長就政務委員、秘書長、有關機 關首長及具有災害防救學識經驗之專 家、學者派兼或聘兼。 第三條 行政院為審議、協調本法相關 事務,應設置推動委員會,由行政院 院長召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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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資料來源:
- 廉政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10-22
- 內容:
- 行政院院長江宜樺也感受到了這部紀錄片所表達的問題,看完 了「看見臺灣」後,承諾會著手處理影片中揭露的國土破壞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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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12-07
- 內容:
- 通報層級 丙級災害規模 乙級災害規模 甲級災害規模 簽報行政 院院長成 立土石流 及大規模 崩塌災害 中央災害 應變中心 已發生水土保 持天然災害,行政院新聞傳播 處處長 行政院災害防救 辦公室主任 ○ ○ ○ 行政院院長 行政院副院長 ○ 第四點圖一修正規定 圖一 農業部災害緊急通報系統圖 外籍 年 月 日 時 分 □□ □□ □□ □□ □□ □□ □ □ 行政院院長 行政院副院長 行政院政務委員 行政院秘書長 行政院政務副秘書長 行政院常務副秘書長 行政院發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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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第七條 中央災害防救會報置召集人、副召集人各一人,分別由行政院院長、副院長兼任;委員若干人,由行政院院長就政務委員、秘書長、有關機關首長及具有災害防救學識經驗之專家、學者派兼或聘兼之。 第三條 行政院為審議、協調本法相關事務,應設置推動委員會,由行政院院長召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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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央災害防救會報置召集人、 副召集人各一人,分別由行政院院 長、副院長兼任;委員若干人,由行 政院院長就政務委員、秘書長、有關 機關首長及具有災害防救學識經驗之 專家、協調本法相關 事務,應設置推動委員會,由行政院 院長召集之。 前項推動委員會三分之二之委員 席次,由原住民族各族按人口比例分委員會置召集人、 副召集人各一人,由行政院院長、副 院長兼任之,委員三十三人至三十七 人,由召集人就行政院政務委員、中央災害防救會報置召集人、 副召集人各一人,分別由行政院院 長、副院長兼任;委員若干人,由行 政院院長就政務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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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第七條 中央災害防救會報置召集人、 副召集人各一人,分別由行政院院 長、副院長兼任;委員若干人,由行 政院院長就政務委員、秘書長、有關 機關首長及具有災害防救學識經驗之 專家、學者派兼或聘兼之。 第三條 行政院為審議、協調本法相關 事務,應設置推動委員會,由行政院 院長召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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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第七條 中央災害防救會報置召集人、 副召集人各一人,分別由行政院院 長、副院長兼任;委員若干人,由行 政院院長就政務委員、秘書長、有關 機關首長及具有災害防救學識經驗之 專家、學者派兼或聘兼之。 第三條 行政院為審議、協調本法相關 事務,應設置推動委員會,由行政院 院長召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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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第七條 中央災害防救會報置召集 人、副召集人各一人,分別由行政 院院長、副院長兼任;委員若干人, 由行政院院長就政務委員、秘書長、 有關機關首長及具有災害防救學識 經驗之專家、學者派兼或聘兼之。 第三條 行政院為審議、協調本法相 關事務,應設置推動委員會,由行 政院院長召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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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央災害防救會報置召集人、 副召集人各一人,分別由行政院院 長、副院長兼任;委員若干人,由行 政院院長就政務委員、秘書長、有關 機關首長及具有災害防救學識經驗之 專家、協調本法相關 事務,應設置推動委員會,由行政院 院長召集之。 前項推動委員會三分之二之委員 席次,由原住民族各族按人口比例分中央災害防救會報置召集人、副召集人各一人,分別由行政院院長、副院長兼任;委員若干人,由行政院院長就政務委員、秘書長、有關機關首長及具有災害防救學識經驗之專家、學者派兼或聘兼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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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標題:
- 國家機密保護法
- 資料來源:
- 廉政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1-11-08
- 內容:
- 二 章 國家機密之核定與變更第 7 條國家機密之核定權責如下:一、絕對機密由下列人員親自核定: (一) 總統、行政院院長或經其授權之部會級首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