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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檢索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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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12年】
    資料來源:
    手冊及圖書
    發布日期:
    2024-10-24
    容:
    草本、蔓藤植物之植株及灌木之 成木高度低於五十公分且未設置支持 之棚架者,不受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 規定之限制。
  • 2.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5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草本、蔓藤植物之植株及灌木之 成木高度低於五十公分且未設置支持 之棚架者,不受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 規定之限制。 草本、蔓藤植物之植株及灌木之成木高度低於五十公分且未設置支持之棚架者,不受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規定之限制。
  • 3.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4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草本、蔓藤植物之植株及灌木之成木高度低於五十公分且未設置支持之棚架者,不受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規定之限制。
  • 4.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2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堤防附屬建造物臨水面二十公尺 以內不得許可種植植物,但草本、蔓 藤植物之植栽高度低於五十公分且未 設置支持之棚架者,岸或堤防附屬建造物臨水面二十公尺 以內不得許可種植植物,但草本、蔓 藤植物之植栽高度低於五十公分且未 設置支持之棚架者,護岸或堤防附屬建造物臨水面二十公尺以內不得許可種植植物,但草本、蔓藤植物之植栽高度低於五十公分且未設置支持之棚架者,不在此限。護岸或堤防附屬建造物臨水面二十公尺以內不得許可種植植物,但草本、蔓藤植物之植栽高度低於五十公分且未設置支持之棚架者,不在此限。
  • 5.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7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草本、蔓藤植物之植株及灌木之成 木高度低於五十公分且未設置支持之 棚架者,不受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規定 之限制。
  • 6.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9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草本、蔓藤植物之植株及灌木之成 木高度低於五十公分且未設置支持之 棚架者,不受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規定 之限制。
  • 7.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10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草本、蔓藤植物之植株及灌木 之成木高度低於五十公分且未設置 支持之棚架者,不受前項第一款及 第二款規定之限制。
  • 8.
    題:
    保育治理工程生態友善措施案例彙編【出版年份111年】
    資料來源:
    手冊及圖書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完工後並無出現濱溪植被與護岸間的植生 斷層,且半年內蔓藤植物即開始覆蓋於護 岸上。
  • 9.
    題:
    水土保持手冊【出版年份94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於施作結 構物的隙縫中,栽種固土性強的草花、蔓藤植物或高度較低之喬灌木。 ○3蔓藤植物 須靠吸盤、卷鬚、吸附根或莖本身等攀附他物才能向上生長之植物,如 地錦、軟枝黃蟬、珊瑚藤等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