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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資料來源:
- 手冊及圖書
- 發布日期:
- 2024-10-24
- 內容:
- 自付之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受災就 醫之醫療費用部分負擔及住院一般膳 食費用,由中央政府支應並得以民間 捐款為來源。未具全民健康保險保險 對象資格者於災區受災,其屬全民健 康保險給付範圍之受災就醫醫療費用 及住院一般膳食費用,亦同。衛生福利部 得劃定大量受災傷病患區域,該區域 受災民眾就醫,準用前項有關受災就 醫醫療費用及住院一般膳食費用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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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其應自 付之保險費、醫療費用部分負擔及住 院一般膳食費用,由政府支應;其資 格、條件、期間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 辦法,其應自 付之保險費、醫療費用部分負擔及住 院一般膳食費用,由政府支應;其資 格、條件、期間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 辦法,其應自付之保險費、醫療費用部分負擔及住院一般膳食費用,由政府支應;其資格、條件、期間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行政院衛生署定之。其應自付之保險費、醫療費用部分負擔及住院一般膳食費用,由政府支應;其資格、條件、期間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行政院衛生署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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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第四十四條之四 災區受災之全民健康 保險保險對象,於災後一定期間內, 其應自付之保險費、醫療費用部分負 擔及住院一般膳食費用,由中央政府 支應並得以民間捐款為來源;其資 格、條件、期間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 辦法,由衛生福利部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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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第四十四條之四 災區受災之全民健康 保險保險對象,於災後一定期間內, 其應自付之保險費、醫療費用部分負 災害防救法 399 擔及住院一般膳食費用,由中央政府 支應並得以民間捐款為來源;其資 格、條件、期間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 辦法,由衛生福利部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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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第四十四條之四 災區受災之全民健 康保險保險對象,於災後一定期間 內,其應自付之保險費、醫療費用部 分負擔及住院一般膳食費用,由中央 政府支應並得以民間捐款為來源;其 資格、條件、期間及其他應遵行事項 之辦法,由衛生福利部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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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災區受災之全民健康 保險保險對象,於災後一定期間內, 其應自付之保險費、醫療費用部分負 擔及住院一般膳食費用,由中央政府 支應並得以民間捐款為來源;其資 格、條件、期間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 辦法,由衛生福利部定之。 第四十四條之四 災區受災之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於災後一定期間內,其應自付之保險費、醫療費用部分負擔及住院一般膳食費用,由中央政府支應並得以民間捐款為來源;其資格、條件、期間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衛生福利部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