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網站檢索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網站檢索

查詢單元:
選擇查詢的單元主題
查詢模式:
查詢模式
時間查詢:
~
每筆頁數:
:::
共有12筆搜尋結果,共花費0.106
依照
排序
  • 1.
    題:
    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12年】
    資料來源:
    手冊及圖書
    發布日期:
    2024-10-24
    容:
    建立保全住戶名冊:由直轄 市、縣(市)政府協助鄉(鎮、 市、區)公所調查,建立土 石流潛勢溪流及大規模崩塌 潛勢區保全住戶與緊急聯絡 人名冊(含弱勢族群),送直 轄市、縣(市)政府備查。
  • 2.
    題:
    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防災疏散避難作業規定」第三點、第四點及第五點附錄二、第六點附錄三、第七點附錄四,名稱並修正為「農業部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防災疏散避難作業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12-20
    容:
    公所調查,建立土石流潛勢溪流及大規模崩塌潛勢區保全住戶與緊急聯絡人名冊(含弱勢族群),送直轄市、縣(市)政府備查。區)公所 調查,建立土石流 潛勢溪流及大規模 崩塌潛勢區保全住 戶與緊急聯絡人名 冊(含弱勢族群), 送直轄市、縣(市) 政府備查。政府協助鄉 (鎮、市、區)公所 調查,建立土石流 潛勢溪流及大規模 崩塌潛勢區保全住 戶與緊急聯絡人名 冊(含弱勢族群), 送直轄市、縣(市) 政府備查。
  • 3.
    題: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災害緊急通報作業規定」修 正為「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災害緊急通報作業規 定」並修正全部規定(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12-07
    容:
    七、本署所屬分署應建立轄區易 致災地區緊急聯絡人名冊, 送本署減災監測組彙整,資 料如有異動,應隨時陳報本 署更新。建立易致災地區緊急聯絡機 制: 本局所屬分局應建立轄區易 發生重大天然災害區域緊急 聯絡人名冊,送本局土石流 防災中心彙整,資料如有異 動,應隨時陳報本局更新,並 於防汛期前辦理相關講習。 七、 本署所屬分署應建立轄區易致災地區緊急聯絡人名冊,送本署減 災監測組彙整,資料如有異動,應隨時陳報本署更新。
  • 4.
    題:
    修正「土石流防災疏散避難作業規定」,並將名稱修正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防災疏散避難作業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04-10
    容:
    公所調查,建立土石流潛勢溪流及大規模崩塌潛勢區保全住戶與緊急聯絡人名冊(含弱勢族群),送直轄市、縣(市)政府備查。市、區)公所調查,建立土石流潛勢溪流 及大規模崩塌潛勢區 保全住戶與緊急聯絡人名冊 (含弱勢族群),送直轄市、縣(市)政府備查 。建立保全住戶名冊:由鄉(鎮、市、區)公所調查,建立土石流潛勢溪流保全住戶與緊急聯絡人名冊, 送直轄市、縣(市)政府 彙整後呈報內政部,並副知農委會、原民會。
  • 5.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4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建立保全住戶名冊:由鄉 (鎮、市、區)公所調查,建立 土石流潛勢溪流保全住戶與 緊急聯絡人名冊,送直轄 市、縣(市)政府彙整後呈報內 政部,並副知農委會、原民 會。 建立保全住戶名冊:由鄉(鎮、市、區)公所調查,建立土石流潛勢溪流保全住戶與緊急聯絡人名冊,送直轄市、縣(市)政府彙整後呈報內政部,並副知農委會、原民會。
  • 6.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2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公所調查,建立 土石流潛勢溪流保全住戶與 緊急聯絡人名冊,送直轄 市、縣(市)政府彙整後呈報內 政部,公所調查,建立 土石流潛勢溪流保全住戶與 緊急聯絡人名冊,送直轄 市、縣(市)政府彙整後呈報內 政部,並副知農委會、市、區 )公所調查,建立土石流潛勢溪流保全住戶與緊急聯絡人名冊,送直轄市、縣 (市)政府彙整後呈報內政部,並副知農委會、原民會。市、區 )公所調查,建立土石流潛勢溪流保全住戶與緊急聯絡人名冊,送直轄市、縣 (市)政府彙整後呈報內政部,並副知農委會、原民會。
  • 7.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7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建立保全住戶名冊:由鄉 (鎮、市、區)公所調查,建立 土石流潛勢溪流保全住戶與 緊急聯絡人名冊,送直轄 市、縣(市)政府彙整後呈報內 政部,並副知農委會、原民 會。
  • 8.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9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建立保全住戶名冊:由鄉 (鎮、市、區)公所調查,建立 土石流潛勢溪流保全住戶與 緊急聯絡人名冊,送直轄 市、縣(市)政府彙整後呈報內 政部,並副知農委會、原民 會。
  • 9.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10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建立保全住戶名冊:由鄉 (鎮、市、區)公所調查, 建立土石流潛勢溪流保全 住戶與緊急聯絡人名冊, 送直轄市、縣(市)政府 彙整後呈報內政部,並副 知農委會、原民會。
  • 10.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5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建立保全住戶名冊:由鄉 (鎮、市、區)公所調查,建立 土石流潛勢溪流保全住戶與 緊急聯絡人名冊,送直轄 市、縣(市)政府彙整後呈報內 政部,並副知農委會、原民 會。 建立保全住戶名冊:由鄉(鎮、市、區)公所調查,建立土石流潛勢溪流保全住戶與緊急聯絡人名冊,送直轄市、縣(市)政府彙整後呈報內政部,並副知農委會、原民會。
1 / 2 頁 , 共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