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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12年】
    資料來源:
    手冊及圖書
    發布日期:
    2024-10-24
    容:
    造林業及伐木業者,均應置林業技 師或林業技術人員。 第十九條 經營林業者,遇有合作經營 之必要時,得依合作社法組織林業合 作社,並由當地主管機關輔導之。
  • 2.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4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造林業及伐木業者,均應置林業技師或林業技術人員。 第十九條 經營林業者,遇有合作經營之必要時,得依合作社法組織林業合作社,並由當地主管機關輔導之。
  • 3.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2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造林業及伐木業者,均應置林業 技師或林業技術人員。 第十九條 經營林業者,遇有合作經營 之必要時, 造林業及伐木業者,均應置林業 技師或林業技術人員。 第十九條 經營林業者,遇有合作經營 之必要時,得依合作社法組織林業合 作社,造林業及伐木業者,均應置林業技師或林業技術人員。 第十九條經營林業者,遇有合作經營之必要時,得依合作社法組織林業合作社,造林業及伐木業者,均應置林業技師或林業技術人員。 第十九條經營林業者,遇有合作經營之必要時,得依合作社法組織林業合作社,
  • 4.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7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造林業及伐木業者,均應置林業技 師或林業技術人員。 第十九條 經營林業者,遇有合作經營 之必要時,得依合作社法組織林業合 作社,並由當地主管機關輔導之。
  • 5.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5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造林業及伐木業者,均應置林業 技師或林業技術人員。 第十九條 經營林業者,遇有合作經營 之必要時,得依合作社法組織林業合 作社,並由當地主管機關輔導之。 造林業及伐木業者,均應置林業技師或林業技術人員。 第十九條 經營林業者,遇有合作經營之必要時,得依合作社法組織林業合作社,並由當地主管機關輔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