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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
- 廉政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10-22
- 內容:
- 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 一 賽事轉播 東方翔於民國97年8月至102年6月擔任工程局 局長,通常是負責局長特別費核銷作業的局長室主任元大鷹或 東方翔自己先行墊支,然後由元大鷹再將相關消費收據 交給局長室職員梁小視內容是否具體 清楚,但不會去查證該單據是否確為東方翔當時的行程, 梁小晴依據單據填好公文格式,為了便於結算,不論是何人代墊款項, 東方翔與元大鷹都指示在用途說明欄註記「梁小晴墊 支」核銷後費用會先匯入梁小晴戶頭,梁小晴再將款 項交給元大鷹或東方翔。 於98年至101年間,梁小晴多次通知元大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