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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修正「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職務宿舍管理要點」第 五點(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4-06-05
    容:
    宿舍 地址 申請人 簽章 服務 單位 修繕項目 單位 數量 損壞情形 及需修程度 損壞原因 查勘意見 秘書室 主計室 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 宿舍修繕應依 文化資產主管機關核定之修繕原則及 文化資產保存相關法規辦理,月 日 宿舍 編號 宿舍 地址 申請人 簽章 服務 單位 修繕項目 修繕情形及原因 工程 數量 查勘意見 秘書室 主計室 機關首長 (或其授權人員) 借用人因修繕所增設之工作物,於遷出交還宿舍時應歸農村水保署所有,不得拆除,
  • 2.
    題: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職務宿舍管理要點」修正為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職務宿舍管理要點」並修正 全部規定(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08-30
    容:
    地址 申請人 簽章 服務 單位 修繕項目單位數量 損壞情形 及需修程度 損壞原因查勘意見 秘書室主計室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 宿舍修繕應依文化資產主管機關核定之修繕原則及文化資產保存相關法規辦理,及水土保持署職務宿舍自費修繕申請單申請日期年月日 宿舍 編號 宿舍 地址 申請人 簽章 服務 單位 修繕項目修繕情形及原因工程數量查勘意見秘書室主計室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 一、借用人因修繕所增設之工作物,於遷出交還宿舍時應歸農村水保署所有,不得拆除,
  • 3.
    題: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職務宿舍管理要點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8-02-14
    容:
    宿舍 地址 申請人 簽章 服務 單位 修繕項目 單位 數量 損壞情形 及需修程度 損壞原因 查勘意見 秘書室 主計室 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 宿舍修繕應依 文化資產主管機關核定之修繕原則及 文化資產保存相關法規辦理,月 日 宿舍 編號 宿舍 地址 申請人 簽章 服務 單位 修繕項目 修繕情形及原因 工程 數量 查勘意見 秘書室 主計室 機關首長 (或其授權人員) 借用人因修繕所增設之工作物,於遷出交還宿舍時應歸農村水保署所有,不得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