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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檢索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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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最有利標專區
    資料來源:
    一般文件下載
    發布日期:
    2025-03-26
    容:
    (二) 於預先公開委員名單之評選案,建議委員總人數不宜過少, 以免有委員因故未能繼續擔任,致委員總額或專家、學者人 數未達政府採購法第九十四條第一項關於人數之規定,而須 另行遴選委員補足時,
  • 2.
    題:
    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12年】
    資料來源:
    手冊及圖書
    發布日期:
    2024-10-24
    容:
    本小組應有全體委員過半數出 席且並聘委員應占出席委員總人數 二分之一以上,始得開會,出席委 員過半數之同意,始得決議。
  • 3.
    題:
    修正「山坡地範圍劃定及檢討變更審議小組設置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09-26
    容:
    本小組應有全體委員過半數出席且外聘委員應占出席委員總人數二分之一以上,始得開會,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始得決議。 本小組應有全體委 員過半數出席且外聘委 員應占出席委員總人數 二分之一以上,始得開 會,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 意,始得決議。 本小組應有全體委 員過半數出席且外聘委 員應占出席委員總人數 二分之一以上,始得開 會,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 意,始得決議。
  • 4.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5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前項管理會得置委員,委員任期 二年,其中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代 表不得少於委員總人數三分之二。 前項管理會得置委員,委員任期二年,其中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代表不得少於委員總人數三分之二。
  • 5.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4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前項管理會得置委員,委員任期二年,其中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代表不得少於委員總人數三分之二。
  • 6.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2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其中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代 表不得少於委員總人數三分之二。 第二項之環境教育基金收支、保 管及運用辦法,委員任期 二年,其中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代 表不得少於委員總人數三分之二。 前項管理會得置委員,委員任期二年,其中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代表不得少於委員總人數三分之二。 前項管理會得置委員,委員任期二年,其中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代表不得少於委員總人數三分之二。
  • 7.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7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本小組應有全體委員過半數出 席且外聘委員應占出席委員總人數 二分之一以上,始得開會,出席委 員過半數之同意,始得決議。 前項管理會得置委員,委員任期二 年,其中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代表不 得少於委員總人數三分之二。
  • 8.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9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本小組應有全體委員過半數出 席且外聘委員應占出席委員總人數 二分之一以上,始得開會,出席委 員過半數之同意,始得決議。
  • 9.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10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本小組應有全體委員過半數 出席且外聘委員應占出席委員總 人數二分之一以上,始得開會, 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始得決 議。
  • 10.
    題:
    採購稽查小組稽查紀錄
    資料來源:
    行政透明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於意願調查表同意擔任評 選委員),於其派兼及聘兼委員總人數符合機關簽奉核准之委員總 人數及法令規定時,即屬成立」是以,專家、學者以外之派兼委 員,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派並經通知即可,委員於意願調查表同意擔任評選委員),於其派兼及聘兼委員 總人數符合機關簽奉核准之委員總人數及法令規定時,即屬成立」 是以,專家、學者以外之派兼委員,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 派並經通知即可,委員於意願 調查表同意擔任評選委員),於其派兼及聘兼委員總人數符合機 關簽奉核准之委員總人數及法令規定時,即屬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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