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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12年】
    資料來源:
    手冊及圖書
    發布日期:
    2024-10-24
    容:
    主管機關依 第五條至第八條規定劃定各功能分區 時,應考量農村社區習慣範圍,並維 持農業生產、農村生活、農村文化、 地景及生態之完整性;其地界範圍之 劃定,得依下列規定之一辦理: 一、村(里)行政區域界線。
  • 2.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4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應考量農村社區習慣範圍,並維 持農業生產、農村生活、農村文化、 地景及生態之完整性;其地界範圍之 劃定,得依下列規定之ㄧ辦理: 一、村(里)行政區域界線。主管機關依第五條至第八條規定劃定各功能分區時,應考量農村社區習慣範圍,並維持農業生產、農村生活、農村文化、地景及生態之完整性;其地界範圍之劃定,得依下列規定之ㄧ辦理: 一、村(里)行政區域界線。
  • 3.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2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農村生活、農村文化、 地景及生態之完整性;其地界範圍之 劃定,得依下列規定之ㄧ辦理: 一、村(里)農村生活、農村文化、 地景及生態之完整性;其地界範圍之 劃定,得依下列規定之ㄧ辦理: 一、村(里)行政區域界線。並維持農業生產、農村生活、農村文化、地景及生態之完整性;其地界範圍之劃定,得依下列規定之ㄧ辦理:一、村(里)行政區域界線。並維持農業生產、農村生活、農村文化、地景及生態之完整性;其地界範圍之劃定,得依下列規定之ㄧ辦理:一、村(里)行政區域界線。
  • 4.
    題:
    農村再生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3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應考量農村社區習慣範圍,並維持 農業生產、農村生活、農村文化、地景及生態之完整 性;其地界範圍之劃定,得依下列規定之一辦理: 一、村(里)行政區域界線。主管機關依第五條至第八條規定劃定各功能分區時,應考量農村社區習慣範圍,並維持農業生產、農村生活、農村文化、地景及生態之完整性;其地界範圍之劃定,得依下列規定之一辦理: 一、村(里)行政區域界線。
  • 5.
    題:
    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作業手冊【出版年份101年】
    資料來源:
    手冊及圖書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主管機關依第五條至第八條規定劃定各功能分區時,應考量農村社區習 慣範圍,並維持農業生產、農村生活、農村文化、地景及生態之完整性;其地界範圍之劃 定,得依下列規定之一辦理: 一、村(里)行政區域界線。
  • 6.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7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主管機關依 第五條至第八條規定劃定各功能分區 時,應考量農村社區習慣範圍,並維 持農業生產、農村生活、農村文化、 地景及生態之完整性;其地界範圍之 劃定,得依下列規定之ㄧ辦理: 一、村(里)行政區域界線。
  • 7.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9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主管機關依 第五條至第八條規定劃定各功能分區 時,應考量農村社區習慣範圍,並維 持農業生產、農村生活、農村文化、 地景及生態之完整性;其地界範圍之 劃定,得依下列規定之ㄧ辦理: 一、村(里)行政區域界線。
  • 8.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10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主管機關 依第五條至第八條規定劃定各功能 分區時,應考量農村社區習慣範圍, 並維持農業生產、農村生活、農村 文化、地景及生態之完整性;其地 界範圍之劃定,得依下列規定之ㄧ 辦理: 一、村(里)行政區域界線。
  • 9.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5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應考量農村社區習慣範圍,並維 持農業生產、農村生活、農村文化、 地景及生態之完整性;其地界範圍之 劃定,得依下列規定之ㄧ辦理: 一、村(里)行政區域界線。主管機關依第五條至第八條規定劃定各功能分區時,應考量農村社區習慣範圍,並維持農業生產、農村生活、農村文化、地景及生態之完整性;其地界範圍之劃定,得依下列規定之ㄧ辦理: 一、村(里)行政區域界線。
  • 10.
    題:
    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審核及管理監督辦法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7-10-12
    容:
    主管機關依第五條至第八條規定劃定各功能分區時,應考量農村社區習慣範圍,並維持農業生產、農村生活、農村文化、地景及生態之完整性;其地界範圍之劃定,得依下列規定之ㄧ辦理:一、村(里)行政區域界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