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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不受國有財產法第 二十八條、土地法第二十五條及地方 公產管理法規之限制。政府如已依第 七條規定負擔貸款餘額者,不受國有財產法第 二十八條、土地法第二十五條及地方 公產管理法規之限制。政府如已依第 七條規定負擔貸款餘額者,於辦理徵 收時,不受國有財產法第二十八條、土地法第二十五條及地方公產管理法規之限制。政府如已依第七條規定負擔貸款餘額者,於辦理徵收時,不受國有財產法第二十八條、土地法第二十五條及地方公產管理法規之限制。政府如已依第七條規定負擔貸款餘額者,於辦理徵收時,徵收價額應扣除該貸款餘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