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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統包及開口工程範本
    資料來源:
    一般文件下載
    發布日期:
    2025-04-24
    容:
    廠商或其代表人、代理人、受雇人或其他從業人員有採購法第87條各項構成要件事實之一。
  • 2.
    題:
    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12年】
    資料來源:
    手冊及圖書
    發布日期:
    2024-10-24
    容:
    法人之負責人、法人 或自然人之代理人、受雇人或其他從 業人員,因執行業務犯第三十四條或 第三十五條第三得將文書付與有辨別事 理能力之同居人、受雇人或應送達處 所之接收郵件人員。 應受送達人或其同居人、受雇人、 接收郵件人員無正當理由拒絕收領文 書時,得將文書留置於應送達處所,管理 人、其他有代表權之人或實際行為之職 員、受僱人或從業人員之故意、過失, 推定為該等組織之故意、過失。 私法人之職員、受僱人或從業人 員,因執行其職務或為私法人之利益為 行為,致使私法人違反行政法上義務應 受處罰者,
  • 3.
    題:
    111年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單位決算(審定本)
    資料來源:
    預決算書及補助資訊
    發布日期:
    2023-09-05
    容:
    0 0 14環境保護 0 0 0 0 0 0 15其他支出 0 0 0 0 0 0 債務利息 經濟性分類 職能別分類 土地租金支 出 受僱人員 報酬 商品及勞務 購買支出 經 常 經 常 移 轉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行政院農業委 資 本 移 轉 對政府對國外對營業基金
  • 4.
    題: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工程採購投標須知、工程採購契約範本
    資料來源:
    一般文件下載
    發布日期:
    2023-08-09
    容:
    廠商或其代表人、代理人、受雇人或其他從業人員有採購法第87條各項構成要件事實之一。
  • 5.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5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法人之負責人、法人 或自然人之代理人、受雇人或其他從 業人員,因執行業務犯第三十四條或 第三十五條第三得將文書付與有辨別事 理能力之同居人、受雇人或應送達處 所之接收郵件人員。 應受送達人或其同居人、受雇人、 接收郵件人員無正當理由拒絕收領文 書時,得將文書留置於應送達處所,管理 人、其他有代表權之人或實際行為之職 員、受僱人或從業人員之故意、過失, 推定為該等組織之故意、過失。 私法人之職員、受僱人或從業人 員,因執行其職務或為私法人之利益為 行為,致使私法人違反行政法上義務應 受處罰者,
  • 6.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4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法人之負責人、法人 或自然人之代理人、受雇人或其他從 業人員,因執行業務犯第三十四條或 第三十五條第三法人之負責人、法人或自然人之代理人、受雇人或其他從業人員,因執行業務犯第三十四條或第三十五條第三項之罪者,得將文書付與有辨別事理能力之同居人、受雇人或應送達處所之接收郵件人員。 應受送達人或其同居人、受雇人、接收郵件人員無正當理由拒絕收領文書時,得將文書留置於應送達處所,管理人、其他有代表權之人或實際行為之職員、受僱人或從業人員之故意、過失,推定為該等組織之故意、過失。
  • 7.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2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法人之負責人、法人 或自然人之代理人、受雇人或其他從 業人員,因執行業務犯第三十四條或 第三十五條第三得將文書付與有辨別事 理能力之同居人、受雇人或應送達處 所之接收郵件人員。 應受送達人或其同居人、受雇人、 接收郵件人員無正當理由拒絕收領文 書時,得將文書留置於應送達處所,管理 人、其他有代表權之人或實際行為之職 員、受僱人或從業人員之故意、過失, 推定為該等組織之故意、過失。 私法人之職員、受僱人或從業人 員,因執行其職務或為私法人之利益為 行為,致使私法人違反行政法上義務應 受處罰者,
  • 8.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7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法人之負責人、法人 或自然人之代理人、受雇人或其他從 業人員,因執行業務犯第三十四條或 第三十五條第三得將文書付與有辨別事 理能力之同居人、受雇人或應送達處 所之接收郵件人員。 應受送達人或其同居人、受雇人、 接收郵件人員無正當理由拒絕收領文 書時,得將文書留置於應送達處所,管理 人、其他有代表權之人或實際行為之職 員、受僱人或從業人員之故意、過失, 推定為該等組織之故意、過失。 私法人之職員、受僱人或從業人 員,因執行其職務或為私法人之利益為 行為,致使私法人違反行政法上義務應 受處罰者,
  • 9.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9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法人之負責人、法人 或自然人之代理人、受雇人或其他從 業人員,因執行業務犯第三十四條或 第三十五條第三得將文書付與有辨別事 理能力之同居人、受雇人或應送達處 所之接收郵件人員。 應受送達人或其同居人、受雇人、 接收郵件人員無正當理由拒絕收領文 書時,得將文書留置於應送達處所,管理 人、其他有代表權之人或實際行為之職 員、受僱人或從業人員之故意、過失, 推定為該等組織之故意、過失。 私法人之職員、受僱人或從業人 員,因執行其職務或為私法人之利益為 行為,致使私法人違反行政法上義務應 受處罰者,
  • 10.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10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法人之負責人、法人 或自然人之代理人、受雇人或其他從 業人員,因執行業務犯第三十四條或 第三十五條第三得將文書付與有辨 別事理能力之同居人、受雇人或應 送達處所之接收郵件人員。 應受送達人或其同居人、受雇 人、接收郵件人員無正當理由拒絕 收領文書時,得將文書留置於應送 達處所,管理人、其他有代表權之人 或實際行為之職員、受僱人或從業 人員之故意、過失,推定為該等組 織之故意、過失。 私法人之職員、受僱人或從業 人員,因執行其職務或為私法人之 利益為行為,致使私法人違反行政 法上義務應受處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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