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網站檢索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網站檢索

查詢單元:
選擇查詢的單元主題
查詢模式:
查詢模式
時間查詢:
~
每筆頁數:
:::
共有16筆搜尋結果,共花費0.114
依照
排序
  • 1.
    題:
    臺東分署辦理生態檢核生態友善觀念宣導活動*
    資料來源:
    重要資訊及成果
    發布日期:
    2024-11-09
    容:
    活動當天先至東興電廠探討水力發電與溪流生態的關聯,隨後探訪利嘉溪取水口,討論民生用水取水口設置生態友善廊道對生態的改善潛力,最後參訪射馬干取水口,探討妥善管理農業水源與生態需求。
  • 2.
    題:
    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12年】
    資料來源:
    手冊及圖書
    發布日期:
    2024-10-24
    容:
    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或飲用水取 水口一定距離之地區 31. 公路兩側之禁止或限制建築地區屬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且 無限制設置事項。 □符合 □不符合,本法第七十二條、第七十二條之 一之建造物或取水口上、下游各 五百公尺或自來水取水設施上游 一千公尺、下游四百公尺範圍內。本法第七十二條、第七十二條之 一之建造物或取水口上、下游各 五百公尺或自來水取水設施上游 一千公尺、不得位於本法第 七十二條、第七十二條之一之建造物或 取水口上、下游各五百公尺或自來水取 水設施之上游一千公尺及下游四百公
  • 3.
    題:
    農業用地作休閒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作業要點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23-11-02
    容:
    19 屬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 (註3-4) □符合 □不符合,「屬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全鄉(鎮、市、區)範圍非屬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者,免予會審。□符合 □ 不符合 , 理由 : 16 屬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註3-4) □符合 □ 不符合 , 理由 : 17 其他: □符合 □ 不符合 ,「屬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全鄉(鎮、市、區)範圍非屬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者,
  • 4.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4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或飲用水取 水口一定距離之地區 31. 公路兩側之禁止或限制建築地區 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或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之地區 31. 第二十二條 取水口位於平均低潮位以下引取海水者,免依本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申請水權登記。 三、本法第七十二條、第七十二條之一之建造物或取水口上、下游各五百公尺或自來水取水設施上游一千公尺、下游四百公尺範圍內。 二、本法第七十二條、第七十二條之一之建造物或取水口上、下游各五百公尺或自來水取水設施上游一千公尺、下游四百公尺範圍內。
  • 5.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2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或飲用水取 水口一定距離之地區 31. 公路兩側之禁止或限制建築地區 第二十二條 取水口位於平均低潮位以 下引取海水者,免依本法第二十八條 規定申請水權登記。本法第七十二條、第七十二條之 一之建造物或取水口上、下游各 五百公尺或自來水取水設施上游 一千公尺、本法第七十二條、第七十二條之 一之建造物或取水口上、下游各 五百公尺或自來水取水設施上游 一千公尺、下游四百公尺範圍內。不得位於本法 第七十二條、第七十二條之一之建造 物或取水口上、下游各五百公尺或自 來水取水設施之上游一千公尺及下游
  • 6.
    題:
    農村再生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3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飲用水水源水質 保護區或飲用水 取水口一定距離 之地區 31.公路兩側之禁 止或限制建築地區 查詢項目 查詢結果查詢項目 查詢結果 14.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或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之地區 31.
  • 7.
    題:
    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作業手冊【出版年份101年】
    資料來源:
    手冊及圖書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ˇ 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或飲用水取水 口一定距離之地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可先參考ˇ 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或 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之 地區 □是 ■否(○○○○○○函) 14.第11條劃定公告 之水源水質水量保護區,以及取水口上游半徑一公里內集水區 或下游半徑四百公尺範圍。地下水污染管制區 14 非屬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 一定距離不得新設事項 15 (其他) 地 政 16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或飲用 水取水口一定距離之地區 31.公路兩側之禁止或限制建 築地區 14.
  • 8.
    題:
    水土保持手冊【出版年份94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h)魚道上游端儘可能與取水口分離。 d.規劃成魚類易於下降的環境 (a)避免下降魚種受到落下衝擊的構造。魚道出口 (a)避免上溯之魚類游入取水口。 (b)避免流入土砂。 (c)避免因堆砂而閉塞。
  • 9.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7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或飲用水取 水口一定距離之地區 31. 公路兩側之禁止或限制建築地區本法第七十二條、第七十二條之 一之建造物或取水口上、下游各 五百公尺或自來水取水設施上游 一千公尺、本法第七十二條、第七十二條之 一之建造物或取水口上、下游各 五百公尺或自來水取水設施上游 一千公尺、不得位於本法第 七十二條、第七十二條之一之建造物或 取水口上、下游各五百公尺或自來水取 水設施之上游一千公尺及下游四百公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或飲用水 取水口一定距離之地區、水庫蓄水範 圍、森林(國有林事業區、
  • 10.
    題:
    水土保持單元叢書系列【出版年份108年】
    資料來源:
    手冊及圖書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縱使魚通過了魚道仍會被強流誘導至取水口。 4.2.1.2 防砂壩魚道規劃原則 從過往防砂壩魚道出口儘可能避開取水口流速干擾 魚道出口位置必須儘可能避開取水口流速干擾,以避免魚類 好不容易上溯到上游被吸入取水口內。 2.出口宜與水流垂直或同向 假若魚道出口布置方向正對近壩水流流向,易遭漂浮物阻塞 及泥砂侵入。出口儘可能避開取水口流速干擾 魚道出口位置必須儘可能避開取水口流速干擾,以避免魚類 好不容易上溯到上游被吸入取水口內。
1 / 2 頁 , 共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