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網站檢索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網站檢索

查詢單元:
選擇查詢的單元主題
查詢模式:
查詢模式
時間查詢:
~
每筆頁數:
:::
共有7筆搜尋結果,共花費0.112
依照
排序
  • 1.
    題:
    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12年】
    資料來源:
    手冊及圖書
    發布日期:
    2024-10-24
    容:
    將為限制或剝奪自由或權利行政 處分之原因事實及法規依據。 三、得依第一百零五條提出陳述書之 第二十一條 二人以上得對於同一原因 事實之行政處分,共同提起訴願。 前項訴願之提起,但已依行政訴訟法規定,附 帶請求損害賠償者,就同一原因事 實,不得更行起訴。本法第八條第一項所稱知 有損害,須知有損害事實及國家賠償 責任之原因事實。 六、請求權人對於同一原因事實所發 生之其他損害,願拋棄其損害賠 償請求權者,其拋棄之意旨。
  • 2.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5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將為限制或剝奪自由或權利行政 處分之原因事實及法規依據。 三、得依第一百零五條提出陳述書之 第二十一條 二人以上得對於同一原因 事實之行政處分,共同提起訴願。 前項訴願之提起,但已依行政訴訟法規定,附帶請求 損害賠償者,就同一原因事實,不得更 國家賠償法 301 行起訴。本法第八條第一項所稱知 有損害,須知有損害事實及國家賠償 責任之原因事實。 六、請求權人對於同一原因事實所發 生之其他損害,願拋棄其損害賠 償請求權者,其拋棄之意旨。
  • 3.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4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將為限制或剝奪自由或權利行政處分之原因事實及法規依據。 三、得依第一百零五條提出陳述書之意旨。 第二十一條 二人以上得對於同一原因事實之行政處分,共同提起訴願。 前項訴願之提起,但已依行政訴訟法規定,附帶請求損害賠償者,就同一原因事實,不得更 行起訴。本法第八條第一項所稱知有損害,須知有損害事實及國家賠償責任之原因事實。 六、請求權人對於同一原因事實所發生之其他損害,願拋棄其損害賠償請求權者,其拋棄之意旨。
  • 4.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2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將為限制或剝奪自由或權利行政 處分之原因事實及法規依據。 三、得依第一百零五條提出陳述書之 第二十一條 二人以上得對於同一原因 事實之行政處分,共同提起訴願。 前項訴願之提起,但已依行政訴訟法規定,附帶請求 損害賠償者,就同一原因事實,不得更 國家賠償法 269 行起訴。本法第八條第一項所稱知 有損害,須知有損害事實及國家賠償 責任之原因事實。 六、請求權人對於同一原因事實所發 生之其他損害,願拋棄其損害賠 償請求權者,其拋棄之意旨。
  • 5.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7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將為限制或剝奪自由或權利行政 處分之原因事實及法規依據。 三、得依第一百零五條提出陳述書之 第二十一條 二人以上得對於同一原因 事實之行政處分,共同提起訴願。 前項訴願之提起,但已依行政訴訟法規定,附 帶請求損害賠償者,就同一原因事 實,不得更行起訴。本法第八條第一項所稱知 有損害,須知有損害事實及國家賠償 責任之原因事實。 六、請求權人對於同一原因事實所發 生之其他損害,願拋棄其損害賠 償請求權者,其拋棄之意旨。
  • 6.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9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將為限制或剝奪自由或權利行政 處分之原因事實及法規依據。 三、得依第一百零五條提出陳述書之 第二十一條 二人以上得對於同一原因 事實之行政處分,共同提起訴願。 前項訴願之提起,但已依行政訴訟法規定,附 帶請求損害賠償者,就同一原因事 實,不得更行起訴。本法第八條第一項所稱知 有損害,須知有損害事實及國家賠償 責任之原因事實。 六、請求權人對於同一原因事實所發 生之其他損害,願拋棄其損害賠 償請求權者,其拋棄之意旨。
  • 7.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10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將為限制或剝奪自由或權利行 政處分之原因事實及法規依 據。 三、得依第一百零五條提出陳述書 第二十一條 二人以上得對於同一原 因事實之行政處分,共同提起訴願。 前項訴願之提起,以同一機關 管轄者為限。但已依行政訴 訟法規定,附帶請求損害賠償者, 就同一原因事實,不得更行起訴。本法第八條第一項所稱 知有損害,須知有損害事實及國家 賠償責任之原因事實。 六、請求權人對於同一原因事實所 發生之其他損害,願拋棄其損 害賠償請求權者,其拋棄之意 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