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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
- 廉政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10-22
- 內容:
- 交通部航港局訂有「遊艇及動力小船駕駛管 理規則」,規定遊艇及動力小船駕駛執照之取得除應 具備該規則所規定之學、經歷外,並須經相關筆試及 實作測驗均及格後,101年組 改前身為交通部某港務局),且自90年開始負責遊 艇及動力小船駕駛執照核、換(補)發與相關規費 收取等業務,也因長期承辦該項業務,與相關駕訓 班業者熟識, 修訂「申請遊艇或動力小船駕駛執照之異動登 記與換、補發作業流程」: a.各中心承辦人受理核、換(補)發駕照申請 時,應比對確認申請人之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