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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檢索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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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參觀水土保持戶外教室,如何申請?
    資料來源:
    綜合宣導類
    發布日期:
    2024-10-25
    容:
    請於使用前10天,以書函或電話方式向各水土保持戶外教室主辦單位申請,申請函請說明:參加單位、來訪日期、參加人數、到達時間、車輛。
  • 2.
    題:
    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12年】
    資料來源:
    手冊及圖書
    發布日期:
    2024-10-24
    容:
    第十六節 滯洪設施 第九十四條 (滯洪設施) 滯洪設施指具有降低洪峰流量、遲 滯洪峰到達時間或增加入滲等功能之 設施。 前項申請應擬定緊急清離計畫,管 理機關依各該河川之地形與洪水可能 到達時間審查核定其堆置位置與堆置 量,但不得超過七天之使用量及陸上颱 風警報或豪雨特報發布後之二日可清 離量。
  • 3.
    題:
    堰塞湖潰決快速評估專題講座1
    資料來源:
    教育資源
    發布日期:
    2024-10-23
    容:
    透過HEC-RAS水理模式分析堰塞湖潰決,模擬情境之設定、潛勢影響範圍、洪水到達時間、淹水深度等資訊,協助災害預警發布、緊急應變及避難疏散等防災計畫規劃。
  • 4.
    題:
    集水區整體調查規劃工作參考手冊【出版年份97年】
    資料來源:
    手冊及圖書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三角形單位歷線法: 三角形單位歷線基期b T、洪峰流量pQ及洪峰到達時間pT與 集水區地文因子之關係式如下:(參考圖4-1) p r p b c c p p e p T T T T L H W;
  • 5.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5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管理機關依各該河川之地形與洪水可 能到達時間審查核定其堆置位置與堆 置量,但不得超過七天之使用量及陸 上颱風警報或豪雨特報發布 滯洪設施係指具有降低洪峰流 量、遲滯洪峰到達時間或增加入滲等 功能之設施。 前項申請應擬定緊急清離計畫,管理機關依各該河川之地形與洪水可能到達時間審查核定其堆置位置與堆置量,但不得超過七天之使用量及陸上颱風警報或豪雨特報發布後之二日可清離量。 滯洪設施係指具有降低洪峰流量、遲滯洪峰到達時間或增加入滲等功能之設施。
  • 6.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4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前項申請應擬定緊急清離計畫,管理機關依各該河川之地形與洪水可能到達時間審查核定其堆置位置與堆置量,但不得超過七天之使用量及陸上颱風警報或豪雨特報發布後之二日可清離量。
  • 7.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2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滯洪設施係指具有降低洪峰流 量、遲滯洪峰到達時間或增加入滲等 功能之設施。 管理機關依各該河川之地形與洪水可 能到達時間審查核定其堆置位置與堆 置量,但不得超過七天之使用量及陸 上颱風警報或豪雨特報發布後之滯洪設施係指具有降低洪峰流 量、遲滯洪峰到達時間或增加入滲等 功能之設施。 管理機關依各該河川之地形與洪水可 能到達時間審查核定其堆置位置與堆 置量,但不得超過七天之使用量及陸 上颱風警報或豪雨特報發布後之二滯洪設施係指具有降低洪峰流量、遲滯洪峰到達時間或增加入滲等功能之設施。
  • 8.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7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第十六節 滯洪設施 第九十四條 (滯洪設施) 滯洪設施係指具有降低洪峰流 量、遲滯洪峰到達時間或增加入滲等 功能之設施。 前項申請應擬定緊急清離計畫,管 理機關依各該河川之地形與洪水可能 到達時間審查核定其堆置位置與堆置 量,但不得超過七天之使用量及陸上颱 風警報或豪雨特報發布後之二日可清 340 河川管理辦法 離量。
  • 9.
    題:
    水土保持單元叢書系列【出版年份108年】
    資料來源:
    手冊及圖書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mm);𝑡=集流時間或 洪峰到達時間(hr);c是測區而定,台灣地區介於0.三角形單位歷線圖 依圖3-16得知洪峰流量到達時間𝑇𝑝可以表示為: 𝑇𝑝= 𝐷 2 +𝑇𝑙𝑎hr),表有效降 雨中心至洪峰流量到達時間,可表為(Mockus 1957; Simas 1996)67,則三角形單位歷線洪峰流量及洪峰流量到達時間可分別表為 𝑄𝑝= 0.𝑟24 =日雨量(mm);𝑡=集流時間或 洪峰到達時間(hr);c是測區而定,台灣地區介於0.
  • 10.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9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第十六節 滯洪設施 第九十四條 (滯洪設施) 滯洪設施指具有降低洪峰流量、 遲滯洪峰到達時間或增加入滲等功能 之設施。 前項申請應擬定緊急清離計畫,管 理機關依各該河川之地形與洪水可能 到達時間審查核定其堆置位置與堆置 量,但不得超過七天之使用量及陸上颱 風警報或豪雨特報發布後之二日可清 386 河川管理辦法 離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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