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有2筆搜尋結果,共花費0.077秒
-
1.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二、在新臺幣一千二百億元限額內, 以特別預算方式編列;所需經費 來源,得以舉借債務方式辦理, 二、在新臺幣一千二百億元限額內, 以特別預算方式編列;所需經費 來源,得以舉借債務方式辦理, 不受公共債務法第四條第五項有 關每年度舉債額度之限制。 二、在新臺幣一千二百億元限額內,以特別預算方式編列;所需經費來源,得以舉借債務方式辦理,不受公共債務法第四條第五項有關每年度舉債額度之限制。 二、在新臺幣一千二百億元限額內,以特別預算方式編列;所需經費來源,得以舉借債務方式辦理,
-
2.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第七條 中央政府依本條例支應前瞻基 礎建設計畫,以四年為期程,預算上 限為新臺幣四千二百億元,期滿後, 後續預算及期程,經立法院同意後, 以不超過前期預算規模及期程為之, 並以特別預算方式編列,分期辦理預 算籌編及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