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網站檢索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網站檢索

查詢單元:
選擇查詢的單元主題
查詢模式:
查詢模式
時間查詢:
~
每筆頁數:
:::
共有9筆搜尋結果,共花費0.089
依照
排序
  • 1.
    題:
    「114年農村社區綠色照顧計畫」徵件資訊
    資料來源:
    最新消息
    發布日期:
    2024-09-06
    容:
    有關經費支用、會計事務處理及計畫結報,應 依農業部主管計畫經費處理作業規定辦理。有關經費支用、會計事務處理及計畫結報,應依 農業部主管計畫經費處理作業規定辦理。
  • 2.
    題:
    委辦計畫E化管理卓越 農村水保署榮獲「2023專案管理大獎」雙料殊榮
    資料來源:
    新聞稿
    發布日期:
    2023-11-24
    容:
    為使政府事務處理更細膩及準確,每項案件能如期如質完成,農村水保署善用專案管理觀念以改善工作品質,貫穿於委辦計畫作業管理的過程,並建立內部控制機制,
  • 3.
    題:
    「世界黑金 台灣巧克力」 2023台灣國際茶酒咖啡展甜蜜登場!
    資料來源:
    新聞稿
    發布日期:
    2023-11-17
    容:
    更多相關活動資訊可至「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臺南分署」或「屏東縣政府客家事務處」臉書專頁查詢。
  • 4.
    題:
    「2023台灣國際茶酒咖啡展」可可專區開展
    資料來源:
    重要資訊及成果
    發布日期:
    2023-11-17
    容:
    11月17日臺南分署攜手台灣可可與巧克力協會建置可可專區參展2023國際茶酒咖啡節,李鎮洋署長、林長立副署長、屏東縣政府客家事務處李明宗處長、台灣可可與巧克力協會張翠蘭理事長共同為可可專區揭開活動序幕。
  • 5.
    題:
    「農村社區綠色照顧計畫」徵件,即日起至112年10月20日提案截止,詳如公告計畫內容。
    資料來源:
    最新消息
    發布日期:
    2023-09-05
    容:
    有關經費支用、會計事務處理及計畫結報,應依 農業部主管計畫經費處理作業規定辦理。
  • 6.
    題:
    NHK來台採訪屏東可可產業
    資料來源:
    重要資訊及成果
    發布日期:
    2023-08-04
    容:
    8月4日NHK報導採訪屏東可可產業發展,由臺南分署祝瑞敏副分署長、南國天物合作社邱濬宇理事長及前屏東客家事務處陳麗萍處長等協助拍攝,現場說明推動可可產業的緣起,並闡述臺南分署推動跨域合作,公私部門齊力在六級化推動、提升產業競爭力,後續並提供資料,
  • 7.
    題:
    陡坡地崩塌災害防治法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22-09-28
    容:
    被 保險人 等 之方便 性、 提升 事務 處理 効率等 觀點,就社會保險 事務 處理體制與從事相關業務之 職員 應有職責 等 進行研討,認定有需要時,應根據研討結果採取必要措施。政府必須從確保被保險人等之方便性、提升事務處理効率等觀點,就社會保險事務處理體制與從事相關業務之職員應有職責等進行研討,認定有需要時,應根據研討結果採取必要措施。年金制度等之改革,政府必須從確保被保險人等之方便性、 提升事務處理効率等觀點,就社會保險事務處理體制與從事相關業務之職員應有 職責等進行研討,
  • 8.
    題:
    地滑等防治法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22-09-28
    容:
    政府必須從確保被保險人等之方便性、提升事務處理効率等觀點,就社會保險事務處理體制與從事相關業務之職員應有職責等進行研討,認定有需要時,應根據研討結果採取必要措施。年金制度等之改革,政府必須從確保被保險人等之方便性、 提升事務處理効率等觀點,就社會保險事務處理體制與從事相關業務之職員應有 職責等進行研討,認定有需要時,應根據研討結果採取必要措施。年金制度等之改革,政府必須從確保被保險人等之方便性、提升事務處理効率等觀點,就社會保險事務處理體制與從事相關業務之職員應有職責等進行研討,
  • 9.
    題:
    森林法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22-09-28
    容:
    第一百六十一條 屬於施行日前中央等所作之相關事務處分,作出該處分之行政官廳(以下於此條稱為「及其年金制度等之改革 ,就社會保險事務處理之體制、所屬之職員之本分等,基於確保被保險者等之便利性、事務處理效率化等之觀點,進行檢討,認定有必要時,基於其結果採取必要之措施。 第一百六十一條 屬於施行日前中央等所作之相關事務處分,作出該處分之行政官廳(以下於此條 稱為「處分官廳」)於施行日前視為有行政不服審查法規定之上級行及其年金制度等之改革 ,就社會保險事務處理之體制、所屬之職員之本分等,基於確保被保險者等之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