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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資料來源:
- 一般文件下載
- 發布日期:
- 2023-08-09
- 內容:
- 其施行細則第10條規定,機關應優先採購政府認可之環境保護產品、本國境內產生之再生資源或以一定比例以上再省水或綠建材等綠色產品,應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設置之「民間企業及團體綠色採購申報平臺」公共工程及公有建築工程營建剩餘土石方交換利用作業要點、環境保護法與空氣污染防治條例、加強公共工程安全衛生管理作業要點等相關法違反環境保護或職業安全衛生等有關法令,情節重大者。 13.違反法令或其他契約規定之情形,物清理法及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方案等法令規定,隨時負責工地環境保護。 契約施工期間,廠商應隨時清除工地內暨工地週邊道路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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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3-06-02
- 內容:
- 並且於第一屆金牌農村競賽中榮獲金牌,同時也是我國里山倡議代表案例,樹立農村典範並與國際接軌,這些實踐促進了永續農業發展和環境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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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 資料來源:
- 新聞稿
- 發布日期:
- 2023-04-19
- 內容:
- 此例證明了水保局的青年輔導政策,有效的引導離島青年留鄉或回鄉從事潮間帶與石滬環境保護,以及漁村環境保全與漁村生態體驗,對於維護島嶼潮間帶生態-經濟與社會地景具有正面的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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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 資料來源:
- 重要資訊及成果
- 發布日期:
- 2023-03-28
- 內容:
- 太陽光電及小水力發電類型與應備條件,於3月10、23及28日分區辦理農漁村能源自主教育訓練暨交流會,除說明本局能源自主農漁村推動策略,並邀請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臺東達魯瑪克綠能電力公司、嘉義縣大林公民電廠、雲林向天歌創新農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台灣綜合研究院等介紹如何參與公民電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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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3-25
- 內容:
- 交通部、衛生福利部、行政院 環境保護署、原住民族委員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行政院 災害防救辦公室、中央氣象 局、公路總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及本會配合參與,辦理 提供各項災害潛勢資料分析、醫衛環保組:由衛生福利部主導,國防部及行政院環境保 護署配合參與,辦理緊急醫療環境衛生消毒調度支援事宜,7 醫衛環保組 衛生福利部(主 導) 行政院環境保護 署(協助) 重大災害致多個直轄市、縣 ( 財政部、交通部、衛生福 利部、行政院環境保護 署、原住民族委員會、國 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行 政院災害防救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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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3-14
- 內容:
- 農村體驗須能詮釋與涵蓋獨特的在地文化,或是融入生態保育與環境保護措施,提供遊客直接參與環境保育行動的機會。 說明:面對環境保護問題,「淨零碳排」成為當今全球化趨勢。透過在農村體驗中導入相關環境維護或生態保育等作為,農村體驗須能詮釋與涵蓋獨特的在地文化,或是融入生態保育與環境保護措施,提供遊客直接參與環境保育行動的機會。 說明:面對環境保護問題,「淨零碳排」成為當今全球化趨勢。透過在農村體驗中導入相關環境維護或生態保育等作為,如減少一次性耗品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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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3-13
- 內容:
- 交通部、原住民族委員會、行政院環境保護 署、衛生福利部、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交通部、內政部、 原住民族委員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衛生福利 部、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直轄市及縣(傳染病疫情及環境衛生災情勘查:衛生福利部、行 政院環境保護署。 (七)勘災技術協助: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交通部、內政部、原住 民族委員會、行政院環境保 護署、衛生福利部、國家科 學及技術委員會、直轄市及 縣(內政部、行政 院原住民族委員會、行政 院環境保護署、行政院衛 生署、行政院國家科學委 員會及直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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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 資料來源:
- 重要資訊及成果
- 發布日期:
- 2022-11-30
- 內容:
- 另感謝工程會評審委員們肯定本局在導入新工法、自動化技術、節能減碳、環境保護及永續發展等方面的努力,提供國民更優質的生活環境與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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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 資料來源:
- 新聞稿
- 發布日期:
- 2022-10-18
- 內容:
- 透過今天的「機智水保」高雄場啟動記者會,讓更多民眾瞭解來參觀展覽,瞭解水土保持與環境保護的重要,希望民眾經由學習進而省思而展開守護環境的行動,未來我們將會持續在水土保持及土石流防災教育扎根深耕擴散,一起達到水土保持生活化及全民化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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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四、屬環境保護主管機關公告水污染 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水產養 殖業, 十三、水利、水土保持、環境保護、 電信、電力、自來水、油料、 氣體等設施之修復及民生物資 供需之調節。經限期改善 而未改善或經目的事業、水土保持、 環境保護等主管機關廢止有關計畫 者,廢止其使用許可。 一、國土保育地區及海洋資源地區: 就環境保護、自然保育及災害防 止,為妥適之規劃,並針對該使 用所造成生態環境損失, 十四、區域性環境保護設施計畫。 十五、實質設施發展順序。 十六、實施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