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有73筆搜尋結果,共花費0.134秒
-
71.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0-10-23
- 內容:
- 得依本計畫輔導造林,非法占用國公有土地種植檳榔者,除由縣(市)政府依法處罰外,應由土地管理機關收回土地,實施造林。政府依各該府所訂定山坡地違規查報與取締要點之權責單位(詳如附錄一),以雙掛號或公示送達方式,逐筆通知土地所有權人、合法使用人或土地管理機關限期改正完成造林,並列冊抄送該府輔導造林單位輔導造林。
-
72.
- 標題:
- 水土保持法施行細則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1995-05-15
- 內容:
- 第一項變更結果,特定水土保持區管理機關應通知土地經營人、使用人或所有人;土地屬公有者,並應通知土地管理機關。
-
73.